又到年终,上班族们都盼望能收到一份厚实的“年终奖”, 过一个愉快的春节。那么,“年终奖”是法律上是什么性质?我们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什么是年终奖?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专门规定年终奖。《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两个文件规定“年终奖”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二、关于奖金的范围规定:(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年终奖吗?
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通常是基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通常会考虑本年度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劳动者的绩效考核情况来确定,年终奖的发放时间,用人单位可自行决定。
那是不是说单位“年终奖”可以想怎么发就怎么?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发不发?取决于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发多少?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发放;发给谁?则要看事先约定或规定。
三、提前离职、新进职工当年可以拿到年终奖吗?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和离职员工一样,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未对年终奖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新进员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四、实物折抵年终奖的做法合理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五、年终奖如何缴税?
新个税法实施后,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就是说,年终奖优惠政策还能再使用3年,到2021年12月31日止。
按照通知,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以年终奖2万为例,应缴纳的税款计算公式如下:20000÷12=1666.67,按照新的月度税率表查找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0000×3%-0=600元。
其实,影响年终奖收入的最大因素,其实就是税率。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新的年终奖临界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最郁闷的莫过于老板一高兴,年终奖多发一元钱,但结果拿到手的奖金却少了一千多元。年终奖在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这几个临界点,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比如: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而如果发960001元则比960000元多纳税88000.45元。
假设单纯计算年终奖,这些人受益最大:年终奖在1.8万元至3.6万元之间、5.4万元至10.8万元之间、10.8万元至14.4万元之间的人群,税率分别相应从10%调整为3%、20%调整为10%、25%调整为10%,降幅分别接近70%、50%、60%。
这些人受益相对较小:年终奖在3.6万元至5.4万元之间的人群,税率没有变化,只是速算扣除数减了105元。年终奖在14.4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人群,税率从25%调整为20%,减税幅度约20%。年终奖低于1.8万元、高于30万元的人群,税率没有变化,最多只是速算扣除数有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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