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判断红绿灯有电子眼_ 通告!固原这些地方启动红绿灯和电子警察抓拍,驾驶员注意啦!

关于启用市区中山街(六小门口)、文化街(十一小门口)红绿灯和电子警察抓拍的通告

为推动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不断完善改进城区交通设施设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学校门口区域的通行效率,全力保障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经大队多次实地调研,在市区中山街(六小门口)、文化街(十一小门口)各新增安装两套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已进入调试阶段,现将有关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怎判断红绿灯有电子眼

(网络图片)

一、红绿灯电子警察抓拍路段:

1、中山街(六小门口)2、文化街(十一小门口)二、设备启用时间:2019年10月20日至27日试运行,2019年11月1日正式启用。三、交通管制措施:1、机动车行径上述路段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遇红灯停车时必须将车辆停在停车线以外,遇绿灯放行时注意了望确保安全通行。行人和非机动车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同时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必须下车推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不得猛跑或中途折返。2、信号灯为黄灯并且连续闪烁时,车辆、行人通行时要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机动车行径人行横道应当减速慢行,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在停车线外停车让行。3、机动车驾驶人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或在黄灯闪烁时未在斑马线前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六项之规定分别给予罚款二百元,记6分和罚款一百元,记3分的处罚。4、非机动车和行人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八十九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于三十元的罚款。5、对违反交通信号灯的学生及接送家长,交警部门将于实名抄告原州区教育局和所在学校予以曝光教育。我大队现将中山街、文化街新增的交通信号灯及管理措施和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向社会公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涉及到的各学校、单位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被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原州区二大队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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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固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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