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一高架桥侧翻,造成3死2伤。该事件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表示,初步分析,高架桥侧翻原因系运输车辆超载。这一分析也引起社会各界对货运汽车超载问题的关切。
据了解,我国因超限、超载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有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约10万人,受伤50多万人,其中50%的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直接相关。“治超”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多位政协委员表示,“治超”需用“重典”,呼吁循醉驾入刑、客车超员入刑之例,对货车超载相关责任人实施刑事处罚,同时采取多重手段鼓励货车司机、企业主动“禁超”,合规行驶。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马光瑜就曾大力呼吁货车超载入刑。马光瑜表示,2016年9月21日全国范围新一轮集中治超开始以来(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国因超限超载引起的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其中,2018年1至11月,全国因超限超载引起的事故起数同比增加56%,死亡人数增加27%,上升幅度很大。这与2018年全国整体交通事故下降的态势形成较大反差。
“目前,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危害交通安全,阻滞道路通行,对道路路面破坏严重,是一种危害巨大的行为。”马光瑜说。但因种种原因,货车超载现象屡禁不止,甚至不少汽车生产厂商在设计、制造相关车型的时候,都会将超载重量考虑进去,超载几乎成了“人尽皆知的秘密”,亟待严格治理。
马光瑜建议,为更有效地监管货车超限超载,应设立或明确治理公路货运超限超载的协调机构,强化权威和责任,统一协调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城管、国土、建设、工业、质监等部门的相关职能。在当前治理方法的基础上,也可多方面综合施策,治理超限超载,尤其应该将公路货运严重超限超载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马光瑜的建议得到了江苏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江苏运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州市交通运输局特聘监督员谢士灵的积极支持。谢士灵说:“目前对货运超载主要靠罚款来处理,导致超载违法成本太低,对运输者的惩戒作用不够,因此,建议将货运超载‘入刑’。”
谢士灵补充到,目前《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定中与超载有关的仅限于校车和旅客运输,而对于货物运输则没有规定。货运超载只有导致重大事故时,才能适用于交通肇事罪。
“酒驾曾经也是危害社会的一大毒瘤。我国在治理酒驾的过程中,将醉驾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围,有力打击了酒驾。我们在治理超载的过程中也可以借用这一思路。”谢士灵说,“超载对社会的危害十分巨大,不能等出了事故才去大检查、抓落实。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防患于未然。超载入刑将对超载者形成较大的心理威慑,预防超载行为的发生。”谢士灵表示。
超载既然会造成巨大的道路交通危害,尤其对货车司机存在巨大风险,为何司机们还要铤而走险?多年从事货运行业,由卡车司机做起,目前经营着一家拥有20余辆卡车的小型货运公司法人孙先生表示,近年来,货运行业上下游的利润都在削减,司机的工资水涨船高,但运输价格却没有明显上涨,就如不少网友所说:
孙先生表示,货车虽然有强制保险,但如果车辆超载造成交通事故,保险是不予赔付的,也就是这部分风险也需要货运公司以及货车司机自己“吃”下来。这种情况造成公司与司机即使深知超载的危险也无法“下车”,只能通过进一步超载拉升利润,用利润覆盖风险。因此,孙先生也坦言,仅有罚则,恐无法根本“治超”。
对此,马光瑜也有自己的思考:他建议,在超载问题上,应“赏罚分明”,可将货车超限、超载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对有关车辆、人员、企业、货运源头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对遵守道路交通运输法规、信用良好的货运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适当的道路通行费减免。“通过这种方式,鼓励司机诚信驾驶,鼓励货运公司不靠压低价格参与恶性竞争,而着力打造技术过硬、安全可靠的司机团队。”马光瑜说。
编辑: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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