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驾_ 企石交警两晚查处10名酒驾醉驾司机_部队酒驾醉驾问题

自“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但有的司机依然我行我素,酒照喝、车照开,结果撞上“枪口”。

近日,企石交警两个晚上就检测到13名“酒司机”,其中测值在20mg/100ml以下(未达酒驾标准)的有3人,达到酒驾标准的有9人,还有1名测值达232.48mg/100ml,嫌疑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酒驾和醉驾

12月10日20时32分许,陈某,驾驶一莞牌小型普通客车,在S120线65公里处宝石路段被查,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

12月10日20时52分许,潘某,驾驶一莞牌小车,在镇中心振兴路被查,经抽血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48mg/100ml,嫌疑醉驾。

12月10日21时04分许,徐某,驾驶一莞牌小汽车,在振兴路企石公安分局路段被查,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25mg/100ml。

12月10日21时26分许,金某,驾驶一鄂B牌小型越野客车,在S120线65公里处宝石路段被查,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40mg/100ml。

12月12日17时56分许,王某,驾驶一莞牌小汽车,在振华工业区路段被查,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

12月12日19时32分许,黄某,驾驶一莞牌小汽车,在振华工业区路段被查,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48mg/100ml。

12月12日19时45分许,汤某,驾驶一莞牌小汽车,在振华工业区路段被查,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37mg/100ml。

12月12日20时03分许,张某,驾驶一粤B牌小汽车,在振华工业区路段被查,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22mg/100ml。

12月12日21时35分许,李某,驾驶一莞牌小汽车,在春风路路段被查,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

12月12日22时30分许,徐某,驾驶一湘牌小汽车,在振兴路路段被查,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30mg/100ml。

这10名涉酒驾醉驾人员均对各自的酒驾醉驾行为供认不讳,其中,陈某、徐某、金某等9人因酒驾行为均要罚款2000元、一次记满12分、扣驾驶证6个月;而潘某因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交警部门从未放松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查处。

企石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年末岁尾,应酬增多,喝点小酒,无可厚非,但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有酒莫劝驾驶人,侥幸心理要不得,漠视法律必被惩处。

全媒体记者 刘志斌 林朝丰 通讯员 吴海啸/文

企石交警供图

编辑 官登禄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