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湖北已有十堰、鄂州、孝感、荆州等地下发了《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适用于哪些人?
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
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值班),可以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加班(值班)误餐报销上限标准,鄂州、十堰、孝感三地为每人每餐40元,荆州为每人每餐30元。
哪些情况可以报销误餐补助?
以下这些情况可以报销误餐补助:
工作日当天连续加班3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两餐;
工作日夜间值班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8小时以上的,可根据误餐情况报销,最多不超过三餐。
哪些情况不可以报销误餐补助?
以下行为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出差、参加培训和会议等公务活动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加班(值班)后按照规定调休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驻村扶贫干部等已享受相关伙食补助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为工作人员提供加班(值班)伙食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 在家加班(电话值班)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 已享受加班(值班)补助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其他已享受伙食补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