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精神:在苍南、龙港域内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主要包括包装印刷、气流纺、塑编、塑料制品、制鞋、家具制造、仪器仪表、金属制品制造等二类工业企业,必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实现持证生产经营;2020年7月之后,对未取得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手续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处罚兵责令停产、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