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招标,适用于
(1)因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保密)
(2)抢险救灾或时间紧迫、受项目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限制,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投标人有限)。
(3) 或者公开招标费用与招标项目价值比较,不值得的小型项目,(成本)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或无法公开招标的项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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