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_ 七夕没有520微信红包,但我有520的保险_保险利益演算

鲜花、巧克力、礼物、烛光晚餐,甚至小红本的结婚证,都属于这个节日的呈现方式。

不知曾几何时,互联网上的保险,也开始在七夕营销,在七夕给心上人送上一份承诺——“恋爱保险”,没有什么礼物比一份承诺更能打动人心。

买保险本是好事,咱也不敢多说,咱也不敢多问,只能嘱咐两句,讲解一下。

未婚男女朋友能否互保?

在红极一时的电影《非诚勿扰2》中,男主角秦奋就买了一份保险,并在“受益人”栏填下了他挚爱的女主角笑笑的名字,他说:人家年纪轻轻跟了我,我要有个三长两短的,能对人没个交代吗?这段台词让很多人感触颇深。

一般来说,未婚男女是不可以互保的。

保险利益

首先你需要了解一下保单除了保险公司还会涉及的人物:

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障的那个人”,投保人亦可自己作为被保人,即为自己投保;

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举例说明像是有身故责任的保单,其受益人就是领取被保人身故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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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其中提到的“保险利益“,指的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什么样的关系能互保?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对此给出了答案: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本人;

配偶、子女、父母;

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但是,律法不外乎人情,眼尖的小伙伴也一定发现了这条里面载明的“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在实际操作中,如投保人能说出让女朋友成为被保人/受益人的合理理由,保险公司也会考虑同意承保,毕竟保险利益最基本的特征是合法性。

即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

相比之下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就不受此项约束,可以尽情的、快乐的、随心所欲的为另一半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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