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_ 拘留?还钱!临近春节,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局打击“老赖”进行时_法院执行局结案证明

执行局

本报永州讯 年关越来越近,1月20日下午,冷水滩法院执行局一行人驱车前往被执行人胡某家中,就李某诉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强制执行。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胡某系一起做工程认识的。2012年9月25日,胡某以其承包的永州市某建设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李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同时,胡某还向李某出具了一张载有:“科协梧桐路工程的利润(肆万元正)(40000.00元)”的字条。在胡某偿还李某10000元后,李某多次向胡某催收未果。后李某以胡某未偿还上述借款为由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胡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30000元。期限内,胡某未依法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与胡某多次沟通催促其尽快还清欠款无果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胡某带至拘留所,胡某立马愿意履行法院生效文书,主动偿还了李某部分欠款。

“老赖”们注意啦!春节前请尽快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千万别在拘留所过年!

春节前,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局开展一系列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行动。为了让百姓合理合法的诉求尽快得到解决,冷水滩区法院的干警们一直在努力。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唐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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