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子承父业,天经地义。
在现实生活,是这样的吗?
我们先来看个例子
家庭关系图如下
假设甲去世了,遗产800万,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由于遗产为共同财产,甲妻先分一半也就是400万;
剩余400万按《继承法》第十条进行分配,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分别为甲妻、甲父、甲母、甲子四人,
每人各继承四分之一,即每人获得100万,
综上,甲子继承100万,为遗产800万的八分之一。
按照《继承法》规定,在该例子中,独生子甲子仅仅继承了八分之一。
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由此可见,婚内共同财产,配偶应当先继承其份额,即一般的财产;按照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均分;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再由第二继承人进行继承。
子女不仅包含婚生子女,也包含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女也是属于第一顺序中的子女。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
怎样才能把财产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传承呢?
目前常见的传承方式为,公证、遗嘱、保险、信托等方式。
保险是最有效的传承之一
首先,人寿保险为专属财产,不因个人债务问题而被追缴;
其次,人寿保险基本上为指定受益人,完成根据个人意愿进行资产传承;
再次,人寿保险能实现资产稳健增长;
最后,人寿保险拥有避税功能。
小站提醒:资产有效传承并非有钱人的事情,也是普通人需要考虑的问题。
毕竟大部分均拥有房子,不管自建房,还是商品房,在大部分三线城市,一套房子价值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
因此需要提前做好规划避免纠纷。
合理选择保险作为资产传承工具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可以把资产给到想给的人,不给不想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