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小小的发票,盖章就有很多门道,经常收到盖了各种章的发票,有些盖错章的发票就等于一张废票,需要退回去重新开具,要是没有及时发现,跨月了还得红冲,更加麻烦,还降低了工作效率。
我们手上章是多,那这个发票上是该盖哪个章呢?怎么盖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该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发票上加盖的应该是发票专用章,而不是公章或者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应该是加盖在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不是记账联,是不是挺简单?
听起来是简单,那盖发票章还有什么特殊规定呢?
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管是彩色打印还是黑白打印,都不需要另外找开票单位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有点小差异;
大家都记住了吗?牢记这些小技巧,省时省力又省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