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案例_ 再婚儿媳与前公婆起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解_人民调解工作室

人民调解案例

 林某、陈某的长子林某东与王某仙结婚多年,并育有两个女儿,生活和睦幸福。但天有不测风雨,林某东于2016年在外打工时意外身亡,当时得到50万元补偿款,除去当时办理后事的费用和近几年抚育小孩等费用,尚余30万元。

林某东去世后这几年,林某、陈某与儿媳王某仙一直相处融洽。但今年王某仙突然告诉她婆婆陈某,她要再婚并且已怀孕。林某、陈某不同意王某仙再婚,并且表示若要再婚,他们就要与王某仙争夺剩余补偿款及两个孩子抚养权。

一边是自己的女儿,一边是自己的新生活,王某仙面对这样的选择感到十分苦恼。于是,她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在接线律师的指引下,她来到镇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申请人民调解。

 

 收到调解申请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展开调解,将调解工作人员分成两组同时进行。首先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先把双方分开调解,然后再采用“面对面”方式,进一步深入化解矛盾。

通过与林某、陈某的交谈,发现他们的心结主要在于:

一、王某仙事先未告知他们,现在突然提出再婚并且已怀上孩子,他们对王某仙的欺骗隐瞒感到气愤。

二、他们认为王某仙若再婚,会将两个孙女带走,并且会将剩余的补偿款用在她新组成的家庭。对于这样,他们是不能接受的。

调解员首先通过法律方面的知识开导林某夫妇,告知他们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结婚自由的法律保障。结婚自由既适用于未婚的男女,也同样适用于已经失去了配偶而希望再婚的男女。再通过情感方面来感化他们,王某仙还很年轻,未来她的路还很长,遇到问题和困难她也需要有人给她依靠和陪伴。对于两个孙女,大的已经长大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小的现在还小,成长的道路肯定需要妈妈的陪伴。

另外一组调解工作人员通过与王某仙的交谈,她则表示两个孩子她都要带走,而且剩余的补偿款也是要用于两个孩子未来学习生活开支,交给两位老人要是他们用于其他用途,她的两个孩子未来生活就无法保障。了解王某仙的想法后,我们则采用换位思考的角度,站在王某仙的立场上去感化她。明白她的不易和苦衷,这几年一个人带两个小孩实属不易,两位老人也不是一定不让她再婚,只是他们气不过,没有事先告知和他们商量,两位老人也是为两个小孩着想。

经过几番的交谈,于情于理于法的开导和感化,双方的心理活动有了些许的变化。于是就让双方面对面的调解,先向双方表述了对方的想法和担忧,在调解员几番耐心倾听、疏导,做到“对症下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调解结果】

双方自愿放弃剩余补偿款的分配,将余下的补偿款作为林某东的遗产给林某珊、林某萍姐妹继承。该款项只能用于两个小孩的生活、学习、医疗费用等,其他人不得占用、挪用此项补偿款。将补偿款存入林某珊的卡上,该账户为林某珊、林某萍共有。卡由王某仙保管,对使用该笔补偿款时,王某仙必须与林某说明款项的用途。同时用林某电话号码开通该银行卡的短信业务,双方共同监督这笔补偿款的保管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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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因王某仙再婚重组家庭,对女儿林某珊跟谁一起生活,由小孩自行决定,如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王某仙每月给林某人民币壹仟伍佰元作为林某珊的生活费;小女儿林某萍因年小跟王某仙一起生活。若林某珊、林某萍皆跟随母亲王某仙一起生活,则孩子在寒暑假期间应在爷爷奶奶处生活一段时间。王某仙与再婚丈夫及所生孩子不能在林某东原住处居住。

【案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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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和耐心疏导,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一条基本方法。通过正确运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换位思考、耐心疏导、启发当事人的觉悟,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解开思想疙瘩,互相谅解,在此基础上自愿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使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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