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电话_ 柳州出租司机任性甩客,一个电话即可维权!_淘宝卖家维权电话

在柳州,坐出租车遭遇司机甩客怎么办?投诉!让TA吃罚单!

12月7日,市民卢先生投诉说,当日晚上23时左右,他在燎原路口附近乘坐车牌号为桂B-T82XX的出租汽车至学院路锦绣龙城,中途因路线选择问题与司机发生争执,之后双方协商不下,司机就把他“扔”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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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诉情况,执法人员调取车牌号为桂B-T82XX当事出租汽车被投诉时段的GPS行车轨迹、后台计价器数据及车载录音文件等证据材料,并询问调查了当事驾驶员张某。

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7日23时15分,当事驾驶员张某驾驶车牌为桂B-T82XX出租汽车在燎原路得利宾馆附近,搭载乘客卢先生至学院路锦绣龙城。当车辆行驶至东环大道与西江路交叉口时,张某选择右拐往西江路方向行驶,刚行驶约100米左右,卢先生对张某驾驶的路线提出质疑,问为什么不选择走东环大道,之后司乘双方因路线选择问题而发生口角争执,张某便靠路边停车,主动让卢先生下车。

经对比该车在投诉时段的轨迹回放记录及后台计价器数据,确认当事驾驶员张某在此次运输经营活动中未将乘客送达至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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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当事驾驶员张某在从事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中存在途中甩客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甩客”是指在运营途中,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载客服务的行为。在载客服务过程中,如遇乘客对行驶路线提出质疑,应耐心地与乘客解释,并按乘客意愿选择合理的行驶路线,切忌“耍性子”与乘客发生口角,更不能无正当理由擅自让乘客下车。

同时提醒广大乘客,在乘坐出租汽车时如遇到驾驶员在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之前,无正当理由让乘客下车,中断运输服务的情况,可以立即拨打"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执法人员将认真调查,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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