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抚养费太难了_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能强制执行么?

强制执行抚养费太难了

高离婚率导致越来越多的孩子被牵扯进离婚纠纷中。据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司法案例研究院统计,2017年,全国的离婚纠纷案中,有96%的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父母可能给不了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最起码应该支付抚养费用,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强制执行抚养费太难了

但是,却有一些徒有“父母”之名,不尽责任的父母。承诺好的抚养费,却又拖着不给,该怎么办呢?

王某、刘某婚后育有一子。几年后,夫妻之间的感情逐渐淡薄,二人便协商离婚,但是儿子归谁抚养却是个难题。双方都不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协议最后约定:“如果王某有稳定的收入,能给孩子提供安稳的生活,儿子暂时由王某抚养,刘某每月需支付抚养费1000元,待儿子年满11周岁后由儿子自己决定随哪方生活,双方再另做协商。”双方协议离婚后,王某找到了固定工作,但刘某拒绝将儿子交由王某抚养。王某将刘某诉至当地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并要求刘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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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王某、刘某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王某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满足离婚协议中所附的条件,所以判决婚生子随王某共同生活,由刘某支付子女抚养费每月1000元至儿子年满18周岁,子女抚养费每年支付一次,限当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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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刘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王某于次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前往刘某的工作单位,与该单位领导共同劝说刘某。最终,刘某主动履行了当年的抚养费。但此后,刘某未再支付抚养费,王某不得不连续四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扣划了刘某的银行存款,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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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拒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吗?

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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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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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关于抚养费的判决、裁定,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2抚养费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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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费用,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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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学校,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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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来讲,最好的家庭环境就是与幸福和睦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拥有一对意见不合、感情零度的冷清父母。虽然离婚是对自己的人生的负责,但是也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离婚考验两个人的品格,好聚好散,不仅是放过对方,放过自己,同时也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因为冲突越多、越严重,对孩子的伤害就越大。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浓浓的爱从未减少,减少不在一起生活的缺憾,也让孩子能够健康阳光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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