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措施_ 广东深圳:暂缓强制执行 让定点医院安心抗疫_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范本

近日,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医院和医药企业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秉持谨慎、善意执行的原则,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对医院和医药公司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全力支持一线抗疫单位抗击疫情,为坚决打赢抗疫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现“特殊”被执行人引起法官注意

2月3日,前海法院执行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新收案件涉及防疫和疫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时,两个“特殊”的被执行人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湖南省某县人民医院和湖南省某医药公司。

在一起保理合同纠纷中,湖南省某县人民医院因拖欠某国际商业保理公司购药款被起诉,双方当事人虽在诉讼阶段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但因被执行人今年1月份未履行还款义务,商业保理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近两千万元,湖南省某医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均为一线抗疫单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承办法官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暂停了对该案的日常执行查控流程,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情况。

被执行人湖南省某县人民医院表示,该院一直按调解协议积极分期付款,但突如其来的疫情扰乱了还款计划,因该院是当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唯一定点救治医院,目前收治3例确诊病人,隔离疑似病例60余人。疫情来势汹汹,医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短期履行还款义务确实存在困难。

另一被执行人某医药公司也表示,大量资金已投入到抗疫医疗器材和物资的采购中,现有流动资金非常少,由于执行标的数额特别大,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协调延缓并分期付款。

法官将两被执行人的调解意向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同时也积极了解申请执行人诉求。

法官力促双方达成和解

当天,前海法院执行局向院防疫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2月4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线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湖南省某县人民医院、湖南省某医药公司可延期并分期支付剩余款项。法院也对被执行人暂缓强制执行措施,暂不对被执行人的账户与财产进行冻结、查封,该举措在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医院、医药公司安心抗疫,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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