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议_ 【公调对接】大学生就业遇纠纷,人民调解助讨万元退费_大学生就业协议盖章

大学生就业遇纠纷

人民调解助讨万元退费

2019年9月10日上午,小白楼司法所驻小白楼派出所“公调对接”调解室来了三名女大学毕业生,送来一面写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调解员徐启冬、左桂琴为她们维护权益,化解纠纷。

大学生就业协议

事情原委还要从9月6日说起。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小白楼派出所接到孙某等三人报警,称她们被某人力资源公司所骗,请求帮助。出警民警经过现调查询问后发现是一起民事纠纷,于是将其三人和公司负责人陈某带到“公调对接”调解室进行调解。

大学生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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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地听取了双方陈述后,徐律师仔细查看了她们签订的《就业安置居间合同》和《委托培训就业协议书》。

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合同指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二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徐律师向公司负责人陈某指出,你们所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不规范、内容模糊,存在隐形问题和欺骗嫌疑。专职调解员左桂琴也向陈某建议,公司收取了高额的费用,实际只是提供了培训实习服务,所承诺的工作岗位和待遇并没有兑现,能否将培训实习的费用减掉,其余的费用退还给她们。陈某向公司领导汇报后,表示可以退还剩余费用,培训费是每人22000元,应每人退还53000元,但要求对方必须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不对其他人讲起此事。

调解员马上又做三位当事人的工作,说公司虽没有尽到服务全责,但也介绍了培训实习基地,提供了部分服务,能否接受将培训费扣除,退还剩余费用的建议。三人经商量后表示同意。此时已经临近下班,调解员们立刻告知陈某,对方认可,公司可以转账了。

可是,事与愿违,这时公司突然又改变了主意,表示不同意调解,不退还任何费用。三位当事人情绪激动再次和陈某大吵起来。调解员们不气馁,又开始做双方工作,并要求陈某通知公司经理来现场参与调解。

晚上7点,公司经理朱某赶到调解室,调解员们又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剖析,让他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希望双方拿出诚意,各自再退一步,公司现在资金紧张,可先行退还一半,其余一半指定时间还清。三位当事人如担心自己的权益没有保障,可写份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最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朱某系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自愿以个人名义向三名当事人支付约定的费用;

2、朱某支付每人26500元,共计79500元,剩余费用每人26500元,共79500元,于2019年12月6日支付;

协议达成后,朱某当场手机转账,向三名当事人兑现了约定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大学生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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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解,涉及人员多,纠纷金额大,调解员们一鼓作气,连续作战,最终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我们的人民调解员把当事人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筑牢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供稿:小白楼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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