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卷资料 来源:检察日报
许雅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飞航建材经销处原负责人。她还有一个身份——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的亲姐姐。
2019年3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许雅坤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该判决有误,依法提出抗诉。
经审理,包头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终审认定被告人许雅坤犯洗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90万元。
至此,被告人许雅坤的量刑增加,罚金翻了13倍!
205.48万元的房产背后有何隐情?
检察机关之所以认为一审判决有误,其根源是对一处价值205.48万元房产的认定。
2009年底,许雅坤与行贿人公司办理虚假购房手续,将商铺登记在本人名下。检察机关认为,根据书证、证言和许雅坤供述,证实许雅坤主观上明知许亚林收受行贿人的房屋,安排其办理虚假手续来抵顶房款并将房屋办至其名下;客观上也未使用行贿人所欠其本人的水泥款来抵顶房款,而是为了规避侦查,办理了虚假的抵顶手续。
检察机关经审查确认,一审判决书中认定下游犯罪没有对应的上游犯罪、下游犯罪认定的金额大于上游犯罪的数额不符合逻辑的事实属认定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许雅坤的掩饰、隐瞒行为有明确的、已查证属实、已成立的上游犯罪为定罪前提。
二审法院认为,许雅坤明知许亚林是国家工作人员,仍然协助许亚林转移巨额与许亚林职业及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其行为侵害的客体既包括社会管理秩序,亦包括金融管理秩序。且本案的犯罪对象是贪污贿赂犯罪所得,符合洗钱罪中特指的上游犯罪,综合考虑原审被告人许雅坤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犯罪目的、损害的客体,更符合我国刑法中关于洗钱罪的规定,应当以洗钱罪追究许雅坤的刑事责任。
包头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改判被告人许雅坤为其弟许亚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90万元。
庭审现场 来源:检察日报
6项罪名2项都被判无期 判决书长达154页
许亚林,许雅坤的弟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府原副市长。2018年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许亚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一案。法官宣读长达154页的一审判决书时,许亚林面无表情,垂首站立。
“被告人许亚林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犯罪所得财物及巨额财产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听到判决结果,许亚林没有任何反应。审判长问是否上诉,他迟疑片刻,平静地说:“不上诉。”
许亚林的堕落故事还要从17年前说起。
2001年至2015年间,许亚林通过向下属和同事打招呼、明示或暗示发表倾向性意见,为请托人在工程发包、工程款支付、低价购地、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少缴土地出让金、返还土地出让金、购买厂房等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34名行贿人100余次送予的款物合计4000余万元;为请托人从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国有资产公司借公款3.97亿元,收受5名借款人送予的款物合计1000余万元;为请托人修改集体决定的政府扶持资金数额,收受受益人送予的现金30万元等。
2015年初,时任通辽市市长的张国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许亚林得知后心存侥幸,“自作聪明”地开始大肆转移财产,与行贿人、共同贪污人、公款使用人和家人全方位订立攻守同盟。
许亚林决定力保手中的现金、贵重金属和古玩,为全家人挣得最后的机会。他先是找到开发区一家企业的老总魏某,密告要与其换一处房屋,并购置保险柜。魏某佯装不知许亚林的目的,将3个1米多高的保险柜安放到屋里后,把房屋钥匙悄悄交给了许亚林。夜深人静的时候,许亚林再避过妻女,将多年藏匿于家中的现金、贵重金属和珠宝一件一件塞进受贿时装钱的皮箱,再一箱一箱地搬至楼下。因与魏某置换的房屋楼层较高,搬运不便,无奈只能通知司机小王为其搬运。小王匆匆赶来,将6个沉甸甸的皮箱提到屋内,许亚林没有解释,只是淡淡的一句“你先走吧”。小王下楼,回望楼上,只见房间的窗口已经被厚厚的窗帘遮盖。
许亚林被查处后,那些被他当成敛财工具的亲人、朋友、同事和下属也一个个地被牵连。许雅坤作为其亲姐姐也在其列,并且是唯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亲属。
弟弟“搂钱”亲姐姐“装钱”
2000年底,35岁的许亚林担任了通辽市大林镇党委书记,在行贿人的请托和推动下,开始收受贿赂行为。时间久了,收受的现金和其他财物多到让许亚林无法安放,此时的许亚林逐渐将目光聚焦到爱他、护他的长姐许雅坤身上。许雅坤比许亚林大8岁,自幼与许亚林姐弟情深。眼看弟弟平步青云,许雅坤既兴奋又自豪,对弟弟自是有求必应。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许亚林变成了“搂钱的耙子”,许雅坤变成了“装钱的匣子”,许亚林的受贿、贪污行为一发不可收拾。按照收钱的“套路”,许亚林答应收钱后,许雅坤先是帮助收受财物或者提供资金账户进行投资、入股、经商,之后再配合许亚林所指定的实施掩饰、隐瞒财物的人,办理出借、银行转账等行为,帮助许亚林管理、转移、转换犯罪所得。
为掩盖犯罪,许亚林与许雅坤商定,许雅坤以飞航建材经销处负责人的身份,出面经营建材,为许亚林实施犯罪打幌子。许雅坤从2001年至2015年为许亚林掩饰、隐瞒巨额财物7000余万元,二人以为天衣无缝,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转移财产的签名、股权登记的名字、房屋登记的户名均一一指向许雅坤这位名不见经传的退休老太。
据统计,在许亚林贪腐的15年间,许雅坤保管巨额现金4起;顶名房屋所有权人1起;顶名入股股东2起;顶名债权人3起;银行划拨转账对外借款2起;银行划拨转账用于炒股1起。
透过许亚林案不难看出,贪腐路上亲姐姐一直相伴,如此“亲情”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