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解今天先给大家说个实例:李某夫妇在某个小区里看中了一套房子,经置业顾问的介绍说这里的房子稀少,说不定你们走了之后就会有人来把房子给定了,在置业顾问的再三劝说下,李某夫妇就决定先交2万的定金,置业顾问说房子可以给他们保留两天的时间,李某夫妇也没有过多的追问,就把签了一份合同,定金以刷卡的方式交到了售楼处,但是两天以后李某夫妇经过个方面的考虑决定暂时把买房的事情放一边,他们把钱投到了某个生意上,于是就找开发商退定金,但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他们就想到了要起诉开发商,想快速的要回自己的定金。但是大家觉得李某夫妇和开发商打官司能打得赢吗?其实是需要看情况的,因为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不是说自己要求退对方就一定需要退给你的,下面小解具体来说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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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买房的时候,交了定金之后,是会签订一份房屋预售合同的,房屋预售合同中是有相关条款的,而该条款是以符合相关法律的条文去规定的,一般上面都会明确写明,如果是买方的原因是不会退给你的,如果是卖方的缘故是需要双倍退回定金的。(买过房的老司机们都懂,这点我们新手购房者也需要明白。)
签了认购书定金可以退吗?
如果是我们个人原因导致的,我们是无法投诉对方的,因为房屋预售合同中已经注明了,此时,我们只能找开发商进行协商退回,得到的结果就是吃闭门羹。我们需要找到正当的理由,例如:我们贷款批示不下来,这种外在的原因,一般开发商也会依照实际情况,选择全额退款或者部分退款的。当然,大部分开发商可不好对付,像征信这些不过,用他们的话说就是,那是你们自己的问题,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合同你也签了就得认,定金交了是不能退的,领导是不会批的。如果你想说自己是第一次买房不懂征信这些流程,或者说置业顾问没说征信不过,钱是不给退的问题。你的这些想法他们只会这样甩锅:你没问我呀,我怎么知道你不知道呢?(当然了,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还是有良心未泯的置业顾问的)
如果是卖方也就是开发商导致的话,我们是可以拿着房屋预售合同直接找对方,要求对方履行上面的合同条款进行退款的,这个合同看似不是很重要,但却在关键时刻是非常有用的,一般开发商只能依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是双倍退款。当然了,咱也见好就收,拿回定金就行了,双倍基本上是很难实现的。(下次买房就给我擦亮双眼,他们说的再好听的话权当没听到,有什么好处咱直接写进合同里,这才实在!看完点点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