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