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听之下这段史实简直就是《Spider-Man: Into the Spider-Verse蜘蛛侠/蜘蛛人:新宇宙》的情节:来自各个平行宇宙的多位「Captain Marvel 惊奇队长」撞个正着,难分难解地缠斗了数十回合。差别只是让他们撞个正着的不是超级粒子对撞机之类的科学意外,而是八十年前一场曲折离奇的漫画官司。
名字的神圣力量
「名字」是一段充满力量的符码。「哈利,你务必要称呼他『Voldemort 佛地魔』。一定要用真确的名字称呼一个事物。你越是畏于称呼它的真名,你越会赋予它恐惧的力量。」邓不利多校长在第一本哈利波特小说中说道。
然而名字的神圣力量在竞争激烈的漫画产业中显然没那么神圣,漫画史上各种有意或无意的撞名发生的频率远高过我们的想像:早在Marvel Comics的「Spider-Man蜘蛛侠/蜘蛛人」走红之前,DC Comics就出现过差了一个连字号的反派角色-Spider Man;「Batman蝙蝠侠」宇宙中的反派医生正好也姓「Strange」;「Aquaman水行侠」宇宙中也曾有跟磁力王/万磁王?撞名的反派机器人就叫做Magneto。
两大美漫阵营数不清的撞名事件中,最难分难解的还是惊奇队长多重宇宙:
Marvel 版本(姑且称作惊奇队长A)是真名为Mar-Vell 的克里星外星人,因为这个名字地球人难以正确发音而被取了Captain Marvel 的封号。多年后改由Mar-Vell 的地球女友Carol Danvers 继承这个名号,成为今年上映的Marvel 电影《惊奇队长》的主角。
DC版本(姑且称作惊奇队长B)则是真名为Billy Batson的10岁男孩,被魔法师赋予神力后只要高喊一声「Shazam沙赞」就会变身成为超级英雄-惊奇队长。今年上映的DC电影以《Shazam!》为名,但容易混淆的是「Shazam」其实不是主角名字而是他师父的名字,超级英雄本人的名号理应是惊奇队长。
一切的混乱都要从还没改名叫DC 的DC(以下姑且忽略更名和并购历程直接简称为DC)创造了「Superman 超人」角色那一刻说起……
超级英雄发大财
1938 年问世的超人开启了美漫的黄金时代,也让超级英雄第一次变身为产值惊人的产业。许多出版社争相出版类似超人的漫画抢赚超级英雄财。在超人忙着飞来飞去捍卫地球的同时,超人的律师团队则忙着在接下来几十年用法律条文捍卫超人的财产价值。DC 深知他们挖到宝了,所以就算竞争者只有一点点近似也不惜动用(法律的)武力恫吓对手。
其中另外一家被DC 律师告上法院的出版社叫做Fawcett Comics。他们在超人问世的第二年火速出版了一本封面几乎几乎和超人一模一样的漫画:同样是一身披风紧身衣的大力士,同样举起一台车子丢掷出去,甚至在剧情中同样是对付光头的疯狂科学家。最让DC 咬牙切齿的是:这个疑似抄袭超人的漫画甚至卖得比超人好,单期可以卖到130 万本之多,成为黄金时代卖得最好的漫画之一。
附带一提,那个被DC 指为抄袭超人的漫画就是后来被DC「招降」成为自家超级英雄的惊奇队长B。
快报!律师团找到了超人的致命要害
DC 从来没有料到1941 年提起的这场惊奇队长战役会演变成漫画史上历时最久、过程最曲折的诉讼。
因为Fawcett Comics 靠着「惊奇队长」漫画赚了大钱,请得起最厉害的律师来对抗超人(的律师),不仅成功让诉讼延宕了好几年,也争取到足够的时间让他们找到氪星石之外更不为人知的超人要害:
他们从超人漫画的报纸连载中翻箱倒柜地一页一页追查,发现编辑在某几天的报纸连载中漏列了版权宣告,于是立刻在法庭上主张DC 未列版权宣告可以推定他们有意抛弃著作权。一审判决法官采纳被告律师的主张,认为虽然被告真的有抄袭之嫌,但原告已经抛弃「超人」的著作权,DC 因此败诉。
法官弹指之间几乎毁了DC 最有价值的资产-超人宇宙,被杀个措手不及的律师团手忙脚乱地赶紧提起上诉。
但这时候另外一条剧情支线杀出来-随着二战嘎然而止,这些东征西讨、对抗纳粹的超级英雄王朝也由盛转衰,美漫的黄金时代步入尾声。识时务的Fawcett Comics 改弦易辙决定不要再浪费昂贵的律师费跟DC 纠缠不清,在1953 年在主动终结广受欢迎的「惊奇队长」角色,并以40 万美元代价与DC 和解,了结了缠讼十多年的诉讼。
惊奇队长成为法律上的无主物
但这还只是惊奇队长多重宇宙纠纷的上集。真正的惊奇队长对决要等下半场才会登场……
Fawcett Comics 不惜解散团队退出市场来对DC 宣示让「惊奇队长」引退的决心,但也让其他出版社有机可乘。市场上开始出现各种带有同人志意味的未授权续集。其中最荒谬的版本是来自一家专门出版粗制滥造的仿冒杂志(比如仿冒版的Playboy 或是MAD 杂志)的出版社,他们的惊奇队长甚至会把自己身上的器官(如头、手、脚甚至是指头)喷射出去攻击对手。
才刚刚把公司改名为Marvel 的Marvel 却在这些粗制滥造的廉价漫画中看到了别人没看到的端倪:「惊奇队长」的名字似乎成了无人主张权利的无主物。
Marvel 这时候才刚刚出了《Fantastic Four 惊奇四超人》、《Spider-Man 蜘蛛人/蜘蛛侠》、《X-Men X 战警》和《The Avengers 复仇者联盟》。意气风发的他们一方面觉得这么好的名字没人用很可惜,另一方面也不乐见和自己公司同名的角色继续被廉价漫画恶搞,Stan Lee 因此决定不如我们拿来用。
Marvel 于是默默地捡走惊奇队长的名号,还按照律师指导立刻拿去注册了商标。
惊奇队长A VS. 惊奇队长 B
Marvel 的惊奇队长A 和DC 的惊奇队长B 终于在1960 年代末、1970 年代初正面冲突。
另有一说对惊奇队长名号兴致勃勃的其实是Marvel 当时的老板Martin Goodman,兴趣不高的Stan Lee 完全是奉命为之。因而Marvel 版惊奇队长A 在1967 年开始在漫画中登场后,几乎只是象征性地每隔两三年出场一下,以符合商标法要求的「持续使用事实」。
另一方面,1972 年DC 从被他们告倒的Fawcett Comics 取得了惊奇队长B 的授权,以《Shazam 沙赞》为名出版该漫画时,还在封面上打了带有挑衅意味的副标题-「 The ORIGINAL Captain Marvel 正宗惊奇队长」的称号,立刻引来惊奇队长商标所有权人Marvel 的抗议。
因为Fawcett Comics 的惊奇队长创作在先,所以取得Fawcett Comics 授权的DC 确实有权在漫画剧情中称呼他们的10 岁男孩为惊奇队长。但因为Marvel 已经合法取得了惊奇队长的商标登记并持续使用以确保权利,DC 永远不能在「行销」中使用这个称号(包含封面和漫画名称)。
一面在漫画中不断让男孩变身为惊奇队长、一面还要在封面上努力闪躲那个不可说的佛地魔名讳,人仰马翻四十年后DC 总算说服了自己:这世界上有两个人都叫惊奇队长实在太令人混淆,而且人人都知道他们家的男孩Billy 变身前要喊一声「沙赞」(明明就是他师父的名字),不如干脆把漫画改名为《沙赞》。
2012 年,八十年历史的惊奇队长多重宇宙案终于划下句点:在Marvel 宣布Carol Danvers 正式接任惊奇队长的同时,DC 也宣布今后放弃使用惊奇队长一词。谢天谢地因此我们2019 年在票口买票时,总算不用说《惊奇队长A》还是《惊奇队长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