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到北京“非婚生子女随母落户”的网传消息,今天就刷到了媒体向北京市海淀区派出所户籍管理人员进行官方求证且求证属实的消息: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及非婚生育子女可以按照随父随母自愿落户。2016年8月,北京市出台相关实施意见,细化落实了该政策。且,据求证视频对工作人员的采访来看,不仅北京市,外地也开放了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政策。
这就意味着精英单身女性若想做母亲,又不想结婚,不想被现行婚姻制度捆绑的女性,完全无须经过结婚这一形式。
这真的是一大进步!进步在哪?
进步在有实力的女性可以自主决定生育意愿,不一定非要通过结婚才能做母亲。就像张柏芝生第三胎,不结婚,但是依然可以成为幸福的母亲,反正都是自己养自己带!
当然,我并不是鼓励做未婚妈妈。很多人结婚了,靠夫妻共同的力量、甚至举两个家庭之力都没办法处理好孩子的养育、教育重任,何况是完全靠一己之力来养育孩子?
而且想做未婚妈妈,必须要有极为强大的实力,要有很好的事业和很多很多钱,请得起保姆,付得起昂贵的教育、培养费用。据计算,可能需要一百万才能完美地完成未婚生子。
不过,不婚生子做未婚单亲妈妈也是有很多福利的,例如孩子肯定是跟妈妈姓了,不用争冠名权,也不存在婆媳矛盾,更不会有因为结婚、离婚而产生的财产分割矛盾。
有人可能要杠,单亲家庭的孩子人格不完整,孩子需要父爱等等,但事实上,多少家庭都是丧偶式婚姻、诈尸式育儿?真正对一个人的成长起到意义的并不是生物学上的父亲,而是精神上的父亲!
也就是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受教育程度、阅历的丰富程度、思考能力的高低才是真正决定人格的重要因素,生物学上的父亲在成长中的作用可有可无。
再想想,在一些特殊案例中,社会舆论常常鼓励丧偶女性为爱生下遗腹子,做一个伟大的母亲,在这种时候,几乎没有人强调父亲是不可缺少的、父爱缺位会对孩子有不良影响。
所以,精英单身女性不通过婚姻做母亲,从理论上讲,完全可行!
这个政策真正最进步的地方,不在于让女性自主决定生育意愿,而是它带给我们的更深层、长远的思考,给所有女性的启发。我把我的4点感悟,与大家分享:
第一,它让我们感受到:社会越发达,女性力量越崛起,女性的选择就越来越多样化。
如今的女性地位已经大大提升,只要你愿意,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可以生孩子,也可以丁克,可以生一个,也可以生两个。
不过,我所感受到的是,越是意识觉醒的的女性,越是倾向于不婚不育,专注过好这一生。甚至,我的很多已婚已育女读者都向我表示:下辈子一定孤老终生。虽然有调侃之意,但确实,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结婚了,包括部分男性。为什么呢?
首先,婚姻本身对幸福感的提升作用并不强,相反,婚姻是磨难。
我是情感博主,我的工作就是搜集、接触各种情感案例,进行思考和总结。这是一个令人很伤感的工作,因为见到的悲剧远远多于喜剧,苟且远远多于真爱,而且婚姻说白了,就是利益。
有一些夫妻,从彩礼开始吵,吵到孩子要结婚了,继续为孩子的彩礼吵,很讽刺。
其次,婚姻的主要作用是为后代提供稳定的养育环境,如果没有强烈的繁衍后代的意愿,那么婚姻确实没有必要性。
所以,一个女性想要脱离婚姻的宿命,那么就必须有点实力,堵得住亲朋的嘴,也说服得了自己的内心。否则,没有实力,再加上思想懦弱,大多随波逐流,不可能过有选择的宽阔人生。
第二,它鼓励女性婚前买房,拥有自主产权固定资产。
无恒产者无恒心,买房落户在很多城市里都是最方便的落户政策(当然,在北京等我国一线城市落户相对难),同时,近两年很多好的城市还有人才落户政策。
很多层次高的知识女性早就悟到了这个道理,明白与其嫁给一个有婚前房产的男人,不如自己有婚前房产,无论婚姻将来如何变故,自己都有底气,永远不会寄人篱下,更不会流离失所。
不管是否生育孩子,自己有房的女性很明显生活品质更高。
第三,它鼓励女性经济独立,好好工作,尽可能多赚钱。
能从“非婚生子女随母落户”政策里得到好处的必然是实力强大的女性,普通女性显然不适用。
但是对于暂时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但又渴望人生有更多选择的女性而言,它是有启发性的——与其与一个男性及其家庭捆绑,不如靠自己。
很多女性在遭遇离婚后选择永不复婚、余生不再婚,就是因为她靠自己就可以活得很好,结婚带来的各种捆绑只带来造成无尽的烦恼,而这些烦恼本不是必然要有的。
靠自己的前提是有养得起自己的工作、事业。不管怎样,工作努力一点,钱多一点,选择就多一点,人生的路就好走很多,开阔很多。所以,好好工作、努力赚钱,永远都是真理!
第四,它鼓励女性对婚姻有更多角度的思考。姑娘们,关于结婚,一定要有超强的独立思考能力,抵御所有不分事实、缺乏逻辑的催婚,即便是你的亲生父母。
我严厉地批判了她。她这一生沦落到了如此境地,都没有真正醒悟,更没有反思身为女性该如何生存。她女儿有稳定的工作,能养活自己,不给别人添麻烦,思想也独立,可是她却依然执念于让女儿重蹈覆辙,去复制她浑浑噩噩、辛苦又可悲的一生。
你可能会反驳说,人的命运谁都说不清,她女儿不一定像她这样倒霉。我也同意,绝大多数普通人都还是需要婚姻的,但是,不经思考地、像参加比赛似的将自己匆匆塞进婚姻的壳子里,怎么可能幸福?且别说生育是多么艰难的考验,和婚姻有关的一切都不是轻松的,要尽量做好万全的准备才配谈婚姻,无论是心理准备,还是物质准备。
再说,非婚生子女都可以合规合法地随母落户了,还必须走结婚途径、在婆媳矛盾里浪费生命?显然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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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你怎么看待“非婚生子女随母落户”?如果你已婚,再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你依然会选择结婚生子吗?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