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程序_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审限和裁判效力

民事诉讼中二审程序的审限是法定的可变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二审程序

案件经过二审法院裁判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当事人不得再次上诉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对二审裁判再行上诉。2、禁止重复起诉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

第二审程序

① 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②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③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这三个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应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3. 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该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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