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书_ 严春风受贿案起诉书公开: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572.9万余元

【严春风受贿案起诉书公开: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572.9万余元】备受关注的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受贿案已于4月11日在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日前,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了德阳市人民检察院的严春风受贿案起诉书。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严春风利用其先后担任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区长,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广安市常务副市长,广安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纠纷解决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何某、杨某某、何某某等11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72.9万余元(现金534万元、2万美元、汽车2辆,其中索贿139.9万余元)。(记者 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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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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