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_ 多地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同命不同价”将成历史_2019年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2月11日,湖南首例“同命同价”机动车事故案宣判。郴州市永兴县法院一审判决,原告郭某按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获得伤残赔偿金7万余元,而非老标准的2万余元。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宣判前两天,郴州法院在湖南率先开展统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试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适用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适用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这并非孤例。近期,安徽、陕西、河南等多地启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这意味着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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