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去的2019年,你休够年假了吗?
2019年已经过去,很多人现在才猛然想起来自己的年假还没有休!那么过期的年假可以顺延吗?今年的年假可以留到明年一起休吗?年假不休能要经济补偿吗?
近日,人社部官方对未休年假能要求经济补偿一事发布案例表示: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未休年假应当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
案例重现:
小陈在2014年入职某公司,2018年和公司没能就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解除了合同,公司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小陈认为,虽然公司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他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在2018年还有10天的带薪年假,由于工作原因没休成,要求公司对未休年假支付相应补偿。
而小陈所在的公司认为,小陈是因为自身原因没提出休年假,而且在2017年还休了2个月的病假,因此不同意支付年假补偿。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由于小陈在2017年度的病假没达到3个月以上,公司仍
须
支付小陈2018年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过期的年假可以顺延吗?今年的年假可以留到明年一起休吗?
很多行业和单位规定年假只能在本年度使用,不可跨年度使用,如因职工自身原因逾期未休年假则视作自动放弃,一次性清零。有人说,这样的规定有点冷酷无情。
实际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也就是说,如果今年的年假没休,可以延长到明年再休,到时把两年的年假连在一起,多休几天也是可以的,但只能跨一年,把3年或3年以上的年假攒到一起休是不可以的。
那么问题来了,你了解相关政策吗?未休年假的你,如果向单位或公司要经济补偿,
会有哪些疑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需要符合五种情形之一:
未休年假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具体可以补偿多少呢?
由于很多原因,放弃年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的情况也很常见,未休年假是可以享受经济补偿的。那么具体可以补偿多少呢?这需要分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但是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而无需另外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
对于劳动者应休未休年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在员工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网友回复:不是不休是不敢休
“领导让休,每年7天还不是一样没休过,休了喝西北风?”1月3日,今年29岁的田野在新京报官方微博关于“年假”的微博下这样评论。
还有更多的网友回复:不是不休是不敢休。
2020年已经开始,如果您去年的年假没有休完,记得根据公司规定及时顺延或申请经济补偿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