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_ 我国史上最严《疫苗管理法》实施一个月,效果显著

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达5.7亿元的非法疫苗案,这些非法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此次“问题疫苗事件”让全国孩子的爸妈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时隔三年,2019年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并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如今,《疫苗管理法》实施已1个月,记者走访了郑州多家预防接种门诊,了解疫苗管理实施情况。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管理法》加大对疫苗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疫苗管理法》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为立法宗旨,规定构成违法犯罪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罚款进一步提高,如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最高罚款从相应货值金额的30倍增加至50倍;属于劣药的,最高罚款从20倍增加至30倍。针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也增加了行政拘留等惩罚。

据央广网报道,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疫苗管理法》,进一步促进中国疫苗质量的提升,增强人们对疫苗安全的信心。其中,落实处罚到人是加强法律责任方面的一大亮点,针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也增加规定了行政拘留等惩罚,并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力的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或者不有效履行监管和检查职责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责任人员处理措施也同样严厉。

《疫苗管理法》重新划分疫苗种类

据郑州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李锋介绍,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最新颁布的《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李锋解释,免疫规划疫苗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如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等,居民必须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居民本着自费、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管理法》颁布疫苗管理更加规范

《疫苗管理法》第四章“疫苗流通”共9条,对疫苗招标采购、供应、储存运输、索证、冷链管理以及问题疫苗处置进行了明确规定。

12月25日,记者来到河南省儿童医院了解疫苗流通相关问题。该院疾病预防控制科主管护师李永红介绍,医院的疫苗都是从金水区疾控中心统一领取的,金水区疾控中心的疫苗则来自河南省疾控中心、省卫健委的集中统一招标采购。

疫苗在运输过程中使用冷藏包、冷藏箱等工具,保证疫苗运输温度在2℃~8℃。领取后的疫苗分类储存在冰箱、冰柜内,时刻通过温度检测仪进行监测,并由专人进行管理,温度检测仪与工作人员的手机24小时保持连接,即使晚上工作人员离开,也能持续监测疫苗储存情况。一旦发生停电等状况,工作人员会在30分钟内到达并处理问题。

《疫苗管理法》推动全国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协同平台建设

《疫苗管理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疫苗电子追溯系统,与全国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协同平台相衔接,实现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最小包装单位疫苗可追溯、可核查。

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记录疫苗的品种、上市许可持有人、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接种信息,确保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接种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随着《疫苗管理法》的施行,全国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协同平台呼之欲出,已经在部分省市试运行。

12月25日,记者在郑州市北下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现,该中心的疫苗管理工作已经基本脱离了靠医务人员核验疫苗的过程,取而代之的是电子化、信息化的核验手段。

北下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李建魁介绍,《疫苗管理法》实施后,该中心对疫苗的管理更加规范。疫苗管理系统通过对疫苗接种者身份信息扫描之后,将自动跳出疫苗的种类、生产企业、批号、日期等有关疫苗的全部信息,实现了疫苗全程可追溯,接种者自己就可以针对这些信息进行查验。

提示:有以下情况的患儿不宜接种疫苗

李永红表示,疫苗来源是否安全,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疫苗管理法》的实施,如同给了家长一颗定心丸。但即使疫苗来源安全,当孩子出现以下情况时,也应谨慎接种:

发烧。如果孩子体温超过37.5℃,就不要去接种疫苗,因为孩子在生病期间打疫苗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家长应等孩子退烧之后再去接种,如果孩子是药物退烧,要等孩子停药72小时之后才能去打疫苗。当孩子出现感冒、轻度低热的时候也要暂缓接种。

有过过敏反应。在接种疫苗前,家长一定要先给医生说明孩子是不是过敏体质,医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告诉你哪种疫苗可以打,哪种不能打。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孩子对鸡蛋白过敏,在给孩子打完麻疹疫苗后,家长必须陪同孩子留院观察30分钟再离开。

营养不良。在给小孩打疫苗之前,家长一定要向医生说明孩子的健康状况,如果是早产儿或营养不良、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最好先不要接种,和医生商量后再决定疫苗注射时间和注射种类。

患有皮肤疾病。患局部皮肤感染、严重皮炎、牛皮癣、湿疹等疾病的孩子也不宜接种,皮肤病痊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李永红提醒,不管接种哪种疫苗,最好接种完让孩子在现场休息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这样一旦孩子出现异常情况,家长可以及时向门诊工作人员反映。家长还应记清楚下次预约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时间。回家后让孩子好好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要吃辛辣刺激的食物,接种当天不要洗澡,保持接种部位皮肤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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