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填补应急保障资源管理政策空白,进一步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参与各类灾害事故及时处置中的积极作用,烟台开发区积极探索并牵头编制颁布了《烟台开发区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和《烟台开发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并由管委会办公室2020年第1号文件发布
《烟台开发区紧急征用补偿管理办法》
适用于辖区内紧急征用补偿《办法》明确了紧急征用补偿的原则——“事前统筹,依法合理征用补偿盾牌英文”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紧急征用和补偿的主要机构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相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征用相关材料,并参与应急补偿标准的评估和监督紧急征用补偿程序——征用单位应在紧急征用物资(场所)使用完毕或紧急处置完毕后,及时填写紧急征用物资(场所)使用确认函;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或者公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实施紧急征用的单位提出书面补偿申请。征用单位受理补偿申请并制定补偿方案;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按要求支付应急补偿资金紧急征用补偿方式——根据“谁征用,谁补偿”的原则,征用单位为紧急补偿单位。原则上,补偿形式采用经济补偿,补偿价值应相当于因紧急征用和应急措施造成的被征用财产的损失价值应急征用补偿资金保障——应急物资(场所)征用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和处置征用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等物资的补偿。
《烟台开发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分类建设、职责分工、管理支持、指挥和装备配置。《办法》规定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原则——“谁建立、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根据专业特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分别由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自治组织和其他主管部门(单位)管理编队完成后,主管部门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按垂管原则报总队。装备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队编队单位应当为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同时,鼓励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降低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部署——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组织单位日常领导、管理和使用,由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在紧急情况下,由直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和使用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应急救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和救灾等应急救援队伍的补偿和奖励。“
”两个“办法”的颁布,为整合应急救援力量、优化全区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基本依据。为该地区逐步形成区域划分合理、技术特色明显、应急设备齐全、救援人员充足、应急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灾害造成的损失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