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现场
西部网络新闻(记者凌茂)记者今天(3月26日)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6起,2016年45起,2017年33起,2018年27起,分别下降42%,21%和4%,实现连续四年下降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司司长杨震介绍,去年按污染类型划分,共发生水污染事件10起,空气污染事件7起,土壤污染事件9起。根据事故原因,生产安全事故7起,交通事故14起,企业人员盗窃事故3起,自然灾害等原因1起。按发病地理分布,Xi 3例,宝鸡2例,咸阳2例,渭南1例,延安5例,榆林6例,汉中3例,安康1例,商洛3例,均得到妥善处理。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处处长杨震记者
了解到,陕西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次生环境事件比例较大、季节性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增多、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方面。针对这种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深度调查,继续开展油气管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化工企业环境风险整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杨震表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一直在严格调查突发环境事件。按照“未查明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未认真处理,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原则,对北洛河“4.18”和“5.27”两起非法排污造成的水污染事件进行了处理。在
199中,“4.18”事件被处罚款170万元,16名责任人和领导分别被撤职、降职、记过、诫勉谈话和罚款。“5.27”事件罚款138万元,中国石化华北油气公司7名人员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同时,以“染 4.18”、“染 5.27”的北洛河污染事件为试点,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境科学院开展环境损害评估,造成事故的企业分别承担308.9万元和467.3万元的应急处置和损害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