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灾的成语_逃避检疫瞒报虚报 将面临牢狱之灾

3年1月20日,成都市副市长、成都海关党委委员、副局长叶在四川省预防和控制新发皇冠肺炎疫情(第16场)新闻发布会上,还要求入境成都人员自觉履行自愿、独立申报的义务,在入境海关检查和入境后集中酒店流行病学检查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和逗留史。

“之灾的成语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故意隐瞒或隐瞒的,我们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据刘筱柳介绍,对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或谎报,造成疫情蔓延或构成严重传播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六种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鼠疫、霍乱、黄热病、新发肺炎和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正在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标签关键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记者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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