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虎什么成_《开发商起诉购房者索购房补贴》·是否属不当得利成庭审焦点

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报道:3月24日,本报报道“新京”鹰潭房地产开发商“向众多买家索要购房奖励赔偿,部分消费者也被开发商起诉。当天上午,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第一庭开庭审理此案。报道发表后,鹰潭市市长余要求有关部门对社会关注做出回应

是否不当得利成为法院审理

的焦点。在庭审中,原告与开发商诉称,根据《新疆皇帝陛下住房补贴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原告响应市政府相关政策,允许购房者受益,参照市政府补贴政策,提前给予被告消费者优惠价格。优惠金额以采购合同规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消费者在收到相关开发商补贴金额后10个工作日内,应将其返还给江西恒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转账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如果消费者未能退货或故意违约,开发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这表明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而被告拒绝退还补贴是不公正的,因此他请求法院决定立即退还原告支付的开发商补贴。被告消费者

199辩称,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开发商很难举证合同价格包含补贴价格。同时,本案纠纷的性质不是不当得利纠纷,而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在支付购房款的金额和方式上产生争议。《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他人无法律依据而获得不当利益的,遭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在本案的纠纷中,购买者获得的利益(购买补贴)有法律依据,因此本案的纠纷不属于不当得利纠纷事实上,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协议”涉嫌骗取政府补贴,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协议”无效

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主动协助法院调查《

新法报》刊登的引起鹰潭市市长于高度关注的报道。24日9时许,俞与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沟通,要求该局对此事进行处理并回复记者。鹰潭市

住房建设局局长张致电本报记者表示,由于这部分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已进入审理过程,该局将主动与法院沟通,积极协助法院调查过程中“合同价格是否包含补贴”、“返还补贴是否违反政策”等关键问题在上述案件得到初步澄清后,我们将决定解决剩余争端(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方式方法。政府部门将努力确保行政审判资源不被浪费,政府的惠民政策得到落实。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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