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1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实施以来,深圳交警最近首次对超员载客车辆实施了“三分之一罚款”。一辆货车100%超员,司机、车主和使用者都会受到惩罚。
3年1月23日上午,福田交警大队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卢AU8D26的华晨金杯面包车明显从车后脱落,涉嫌超载。交警立即停车检查,发现该车载有6人和12人。超载率高达100%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非法交通安全行为处罚条例》对超过核定人数载客的车辆作出了新的规定。运载乘客超过规定数量的车辆的司机将被罚款,他们的许可证将被扣除,他们的分数将被扣除。车主和使用者也将被罚款。一年内处罚将加倍两次以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处以罚款。
经交警部门调查,涉案车辆属于莱芜市宏宇建筑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司机邱某是莱芜市宏宇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平时负责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交警处以5000元12分的罚款,并吊销驾驶执照3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以1万元罚款;涉案公司将被罚款2万元(首席记者谢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