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扰的拼音_鹰潭生态环境监管“不打扰”企业生产

日前,贵溪市三家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通过绿色通道环评审批,开工后实现环评手续。余江区的一家生猪养殖企业在申报环评承诺书的当天收到了项目批准文件。在疫情防控期间,鹰潭市努力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寻找执法与服务的结合点,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监督与协助相结合,充分服务于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

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联系复工复产企业,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地制定复工复产计划,做好复工复产前各种防污染设施的维护和调试工作,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准确,防止企业“贴标签:关键词]带病生产”

持续优化监管模式,实施“标签:关键词]请勿打扰”监管全市充分利用智能环保系统、在线监测、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采用“标签:关键词]非现场”监测、“标签:关键词]非接触式”执法、“标签:关键词]信息化”监管等方法,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对于符合环境管理标准的企业,应执行“标签:关键词]无干扰”规定。对于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认定为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应纳入环境监管肯定名单,并免于停产、限产,确保正常生产。

实行分类监管,实现准确高效服务该市深入了解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的需求、意见和建议。结合企业特点,实行宽严相济的差异化执法机制,政策运用准确。在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容易发生、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要求复工复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污染治理措施,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坚决严肃查处。对于重点污水处理企业,要根据企业的行业类别和实际生产情况,通过预警、积极引导、及时纠正等措施,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

此外,我市主动加强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为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此外,原本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和备案的民生相关行业,由于涉及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清单中的14大类和37小类建设项目,因此直接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此类企业无需办理环评登记和备案手续。同时,我市积极开展环评通知承诺制度改革试点,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纳入试点。相关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环评审批部门提交签署的通知承诺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等重要文件。环评审批部门可根据建设单位的资信等条件直接做出审批决定,无需对建设项目进行技术评价和审查(记者钟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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