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_新疆公布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天山网讯(记者于江妍报道)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四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对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

3年19月,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此次清理的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部门和下属单位(包括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的)制定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清理重点是各种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和做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是防止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市场进入和退出条件;在没有公平竞争的情况下,经营者被授予特许经营权;限制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购买和使用;在没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设立具有批准性质的批准或事先备案程序;对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设置准入限制等。

2是为了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国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歧视性定价或补贴政策。限制外国商品和服务进入当地市场或阻碍当地商品和服务的出口;排除和限制外国运营商参与本地投标;排除、限制或者强迫外国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歧视性待遇应适用于当地投资或外国运营商设立的分支机构等。

3是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差别化和歧视性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在生产要素使用、金融投资价格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的差别化和歧视性待遇;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监督和执法的各个方面,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特定经营者给予特殊处理等。

4是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不当干预,包括但不限于强迫、组织和引导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活动;非法披露或者非法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的;超越政府定价权限定价的;非法干预实施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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