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警方初步调查,该男子姓林(34岁,暂居中山市潭州镇)。林声称有自杀的念头。他驾驶的白色汽车是从外国城市租来的共享汽车。当他驾车穿过情侣路的岭脚嘴路段时,他故意将车开进了海里。
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救援现场
对于此事件,突出显示了以下情况
第一要务:市民陈志成首先发起救援行动
第
场事故发生在海上涨潮的时候。汽车掉进水里后,在海里漂浮了一会儿。公民陈志成很勇敢,他跳进水里去救他。他拉开汽车的左后门,请林爬出来,但林说他不想出来。游上岸寻找绳索继续营救后,林爬了出来,自己游到了远处。陈志成是个老兵。当他在冰冷的海水中抢救时,他的手和脚被尖锐的岩石划伤了。赞扬陈志成无畏的行为!
重点二、牟林驾车入海的法律后果
牟林故意驾驶租赁汽车入海,其行为涉嫌故意损害财产对于租赁的汽车,承租人只有使用汽车的权利,没有汽车的所有权。此外,承租人有责任妥善保管汽车。故意将车辆驶入海水会严重损害车辆的性能,一般情况下符合刑事诉讼标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像林这样的案件,如果他能积极与车辆所属的公司协商并作出赔偿,就可以从轻处罚。
键三,抱怨太多防止心碎,风应该够长生命是宝贵的。生活中没有障碍。为什么要伤害自己和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