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Xi 3月19日电(张伟)3月18日至19日,在中共铜川市委党校举办了陕西省铜川市重点村新型帮扶力量专题培训班。记者从开幕式上了解到,为确保及时完成扶贫目标和任务,铜川市决定从全市102个配套部门和单位中选拔40名优秀县级领导干部到各村开展扶贫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加强重点扶贫村的扶贫工作。
让“有能力”的干部发挥“少数民族骨干”的作用
据了解,为了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扶贫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铜川市将从村、市扶贫部门中选拔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帮助全市扶贫工作相对落后的村,针对扶贫任务重的村,巩固扶贫成果。 工业基础薄弱、返贫风险高的村庄、援助力量相对薄弱的村庄和整体工作相对落后的村庄。这些村庄在解决贫困问题上有很大的困难、责任和任务。
据报道,到目前为止,铜川市所有贫困县(区)已全部脱贫,全市174个贫困村已全部撤出。铜川市要求按照“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补助、不摘监督”的“四不摘”要求,帮助干部在农村工作中取得新进展要把消除贫困与农村振兴有效结合起来,把消除贫困与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为农村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帮扶干部要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的争取力度,因地制宜引导和帮助村集体经济发展特色产业,建立一批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点,辐射带动贫困人口脱贫,促进农业质量提高和效益提高,不断增加农民收入铜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胜利说,这次来村里工作的候选人都是县级领导干部,大部分都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这种安排的原因是为了建立一个在关键时刻能够赢得胜利、取得成功并做得很好的干部队伍。在村里逗留期间,他应该扮演“关键的少数民族”的角色,参与村上摆脱贫困的重要决策。他应该弥补工作中的不足,解决帮助这个村庄的真正困难和问题。
为驻村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铜川市明确要求,这些干部进村工作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全面掌控驻村扶贫工作,坚持方向、抓重点、定思路、解难点,搞好统筹协调,整合市、区、县、乡三级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力量,充分发挥“四支队伍”作用。特别是要切实落实村干部帮扶责任,提高村“两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四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效应。同时,
要求驻地干部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以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针对巩固扶贫成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研究确定今年农村扶贫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巩固发展基础,帮助制定相关扶贫措施,努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党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扶贫中的战列舰作用
抓好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村级班子规范化运行,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全面提高,为农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等。,从而选拔人才,确定好措施,为驻村的长远发展打下长期基础。
明确管理规范,明确奖惩,确保驻村干部的集中
根据铜川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扶贫重点村帮扶工作力量的通知》,铜川市委组织部还制定了《铜川市选派县级领导干部驻村帮扶扶贫攻坚管理办法》,确保通过明确管理责任和奖罚措施帮助干部,规范帮扶干部考核机制,使帮扶干部更加专注于帮助农村发展据说派干部到村里工作要花一年时间。管理措施明确要求被选干部每月至少在村里工作7天。干部选拔任用的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提升干部队伍的重要依据。
铜川市要求帮助干部认真执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八项办法》,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对薄弱、松弛村级党组织的整顿和提升。坚持以乡促村,扎实发展农村党建“乡促县促”创建行动,创建一批省级示范村,确保所有村创建达标今年,我们要在做好“一肩并肩”的工作后,努力规范团队的运作。要全面推行档案管理,规范“三会一课”等村级组织和生活制度,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引领发展能力,留下一支不离开农村的队伍。
帮扶干部要切实做好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让农村党员干部真正在农村发展中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做好党员发展和村级后备干部建设,培养村级后备力量,为村级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为农村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是根据铜川市的要求部署的。铜川市委组织部负责干部选拔的宏观管理,市扶贫办负责业务指导。区委组织部直接负责管理,乡(街道)党委负责日常管理派出单位应承担协助管理的责任,原单位应负责管理到村前挑选的干部。
入选干部每月应向当地乡镇(街道)党委报告村里的工作情况乡(街道)党委和驻地村负责考勤,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办报告一次。市、区县组织和扶贫部门不定期监督出勤和在岗值班情况
此外,选拔干部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在区县单位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实施。考核结果应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反馈至派出单位。在考核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区、县选派干部总数的20%,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的考核指标选拔干部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被选拔干部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被选拔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