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要求脱钩改革要坚持去行政化原则、“一切都要清除”的改革原则,坚持落实主管业务单位的主要责任,并坚持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个具有以下特点的行业协会和商会被纳入脱钩范围:其成员是从事同一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一行业的成员或同一地区的经济组织;这些名称后面加有“贸易协会”、“协会”、“商会”、“贸易协会”、“协会”和“促进协会”等词。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为社会组织法人
列入脱钩范围的全市行业协会和商会,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完成脱钩目前,我市尚未纳入脱钩范围的性行业协会和商会,暂时实行了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的双重管理,同时按照脱钩的要求加快了相关改革。
进度,与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同步3月底前,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逐一制定脱钩实施方案,报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4月底前,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批准该计划6月底前,业务主管单位应按照脱钩实施方案开展脱钩工作,并向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8月底前,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脱钩效果进行评估。9月底前,我们将对全市脱钩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做好脱钩改革总结工作。
涉及机构分离,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涉及行政职能分离和转移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涉及财产财务分离的,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检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报市财政局审批;涉及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使用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涉及人事管理分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审批,相关部门审批它涉及到党的建设和外交事务的分离。党建分离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组织协调,党组织关系交接工作做好。外事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外事管理的规定进行,由当地外事机构管理。
(大众日报特约记者李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