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据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19日报道,湖州凤凰山庄餐饮有限公司湖州政府酒店经营的“芥末水母”产品未能通过抽检,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检验和处置。
抽样基本情况2019年12月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省司法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芥末水母进行抽查根据检验单位检验报告:201942415,抽样批次中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2019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递交了检查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于2019年12月4日在农贸市场购买了1KG水母。抽样检验当天,根据抽样人员的要求,共制作了0.75公斤芥末水母成品。除0.5公斤用于抽样检验外,其余全部销毁,产品价值100元,无剩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四)超出范围和限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属于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五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理: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1万元罚款(吴健市建设初(2020)01号)
原因调查及企业整改五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出具检验报告后,要求当事人对不合格产品的原因进行调查和整改。经有关方面调查,发现该批不合格产品是由于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控制不严造成的。(责任编辑: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