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1月18日晚21时50分左右,河南省周口市安洛高速公路K140西段一辆汽车撞上了护栏。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七大队值班民警王凯伟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后,迅速将辅警柴、刘子腾带离了警队。据警方称,他们看到一辆汽车在高速护栏上相撞。现场没有人。他们不知道这个人在哪里,也不知道他是否受伤。经过现场调查,警官王凯伟发现汽车司机座位门上有酒味和呕吐物。他在附近搜索,最后在高速护栏中间的绿地上看到了司机。在询问司机赵某后,他得知自己是一家公司的销售员,家人在漯河市。那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西华吃饭。吃饭时,他喝了两三杯白酒。因为他酒量小,所以他找到了中途离开的理由。他认为他喝得不多。此外,他出差了几天,想念家人,所以他从罗安高速西华西站开车到了高速。然而,走了几公里后,酒劲爆发了,他撞上了高速的中央护栏。因为他害怕被交通警察调查,他没有报警,所以他只是高速躺下。
用酒精测试仪测试。赵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9毫克/100毫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警方的教育下,赵某也承认了当场饮酒驾车的事实,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自责。在严厉批评赵某之后,警方签发了强制措施证书。晚上,警察让赵某的朋友来接他,让他第二天去治疗。
3年19日下午15: 00,赵某来到周口交警高速七大队办公室。警方因他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他处以1900元罚款。他获得了12分的驾照,并被停职6个月。他对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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