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李艳霞)为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开发,统一监管标准,我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2日公开征求对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办法的意见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定位和形式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被定位为私募股权产品,不公开发行给合格投资者。产品包括债务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在
产品发行机制方面,结合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特点,推进债务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的登记发行、组合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登记发行,取消首个单一组合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审批要求同时,对登记机构和登记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了责任,加强了活动期间和活动后的监管。
方法严格规范了产品的操作,在打破硬性套现、消除多层套现、消除渠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等方面与新的资本管理规定相一致。同时,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加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对关联交易的识别和报告义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总体稳健,但各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没有统一的制度安排,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则和标准也存在差异。本办法的制定,将在统一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填补监管空白,加强业务监管,促进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数据,截至今年9月底,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余额为2.68万亿元,其中债务投资计划余额1.24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余额0.12万亿元,组合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余额1.32万亿元。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办法重点监管各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共性部分考虑到不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在产品形式、交易结构和资本投资方面的差异,下一步将在《办法》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细则,细化监管标准,提高监管政策的针对性。(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