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地方税收制度,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收立法”。从“稳”到“稳”,房产税改革正在加速。为什么要征收房地产税?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征税前将建设什么基础设施?什么是最好的房地产税收计划?它出来后会有什么影响?我们试图在这份报告中回答这些问题。
1,为什么要征收房产税?
199住房存量的时代即将到来,开征保留税是大势所趋。2018年,中国城镇住房单位与家庭的比例为1.09,住房供应总体充足。征地面积和新建商品住宅建设正处于高峰期,住房建设时代的基础不复存在,开发建设环节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将继续下降。然而,中国的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与土地相关的收入。2018年,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8.1%。仅依赖发展环节的土地融资是不可持续的,拓宽税源是唯一的出路。满足三个前提条件,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源首先,城市人口和人均居住空间逐渐增加,推动总税基增加。第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高于房价增长率,导致房价收入比降低,居民购买力提高,实际税率提高。第三,住房存量时代正在逐步到来,土地出让收入规模正在缩小,地方政府征税的动机正在增强。
2年,什么时候是开征房产税的最佳时机?开征
199房产税的最佳时机是在经济稳步发展、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的时候。在经济稳定发展、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期间引入房地产税,边际影响最小,更容易被市场接受。当房地产市场上涨时,房地产税的预期成本远低于房价和租金上涨的预期收入。尽管税收不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但市场持续上涨带来的风险正在增加。当市场下跌时,一方面,持有房地产的预期损失扩大;另一方面,政府的调控和房价下跌的预期得到加强,这使得持有人更急于出售,加速了房价的下跌。
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未能为开征房产税提供最佳环境。目前,中国经济和金融形势严峻,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创下1992年以来的新低。其中,出口连续两个月出现负增长,消费疲软,固定资产投资继续放缓。财政收入下降,税收连续5个月负增长,11个省市财政出现负增长。
3、开征房产税需要哪些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全国住房普查,掌握全国住房基本情况自1984年以来,中国没有进行过全国性的住房普查,住房的基本信息也很薄弱。2020年,中国将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有望找到住房基础。
统一定义的房产由于历史原因,不同类型的住房,如房改房、福利房、中央产房、军队产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两种限售房,都有不同的产权和不同的税基。
解决了税收的“技术前提”,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系统,准确及时地收集房屋登记和交易数据,实现了全国联网和实时查询《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4年底颁布,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6月,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在全国联网,房地产登记工作也全面展开。2018年,全国335个城市和2853个县区共设立房地产登记处3001个,窗口38000个,一线登记人员8万人,平均每天为30多万企业和群众提供房地产登记服务。
完成房产税改革目前,房地产税环节约有10种税种,建筑、交易和保留环节的税种应重新设置,以避免双重征税。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主要包括房地产价值评估和评估基准期、税率调整机制等,保证居民税负能够承受
2年1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与原税收征管法相比,《征求意见稿》完成了对《税收征管法》的修改,为依法治税提供了依据。权利和义务已被大大修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1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提出了做好201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的相关意见,并对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作出了具体部署,包括抓紧修订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立法项目。
4年,什么是最好的房地产税收计划?
税收设计由地方政府主导,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房地产税是高度地方化的,与当地居民的利益密切相关虽然中央政府有必要统一立法,但住房需求和住房发展阶段等具体条件因地而异。全面统一税收制度是不合适的。只有给地方政府留有足够的独立空间,并考虑到地方特点,房地产税才能满足地方多元化的需求并稳步实施。
地区,从经济发达地区的试点,逐步过渡到全国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相比,发达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支付能力和纳税意识更强。从经济发达地区开始开展房产税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向全国过渡,阻力较小。
税收目标,从空置住房、高档住房逐步过渡到全部住房,有利于改革房地产税是直接税。居民对税收负担很敏感。房地产税应从小规模、低税负向综合征转变。在国际上,房地产税是一种财产税。税制主要建立在“宽税基、低税率”的基础上。对现有住房征收房产税可以保证税源的规模。在征收之初,考虑到居民的负担水平和接受水平,空置住房和高档住房可以逐步转移到所有住房。即使
是一种普遍的征税,差别化的税制方案也有利于准确的监管。对于空置房、高档房和所有住房,当税率、税基和税收优惠相同时,不能反映税制的公平性;在税基和减税措施相同的情况下,对空置房、高档房征收高税率,对普通房征收低税率,有助于打击投机性需求,减少空置房,抑制高端需求,提高房地产税收的可接受性。当税率和税基相同时,只对普通住房实施税收减免政策,这不仅保护了居民合法的自住需求,也有助于提高住房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住房资源浪费。
规定了合理的价值评估基准期和税率调整机制,以确保居民能够负担得起。虽然美国房地产的评估值接近市场价值,但实际税率可以通过评估值进行调整。2018年,各州房地产税的实际税率将在0.27%至2.4%之间德国土地价值评估的基本时期较早,1965年在西德,1935年在东德。基本税率由联邦政府统一制定。与此同时,征收率被设定为调整实际税率,这是由当地政府自己决定的。由于评估标准较早,居民实际税负水平不高。2017年,土地税为140亿欧元,占财政收入的0.98%。在房地产评估中,英国采用1991年的市场价值(威尔士采用2003年)。税率分为8个等级。地方政府调整基准税率以调整实际税率。2017年的平均税率仅为1.8%左右。如果将房价上涨考虑在内,实际税收负担会减轻。借鉴国际经验,设定合理的房地产估价基准期和税率调整机制,使居民能够负担得起,是房地产税顺利落地的前提。
居民免交房产税,或设定人均免交面积,以满足居住在自有住房的居民的需求新加坡采用累进税率,不同于非自有住房税率,自有住房税率较低。德国对第一套自有住房不征收房产税,仅在使用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缴纳两套房产税。上海新买的房子人均免交60平方米。重庆的独栋住宅免税180平方米,新购独栋住宅和高档住宅免税100平方米。
5年房产税的出台有什么影响?
(1)短期内,房产税通过影响供求格局来影响市场。
房产税通过影响市场预期和收入来影响供求,抑制房价上涨国际经验表明,房产税出台前后,税收征管力度和市场反应都没有明确界定。市场预期受到影响,进入市场的需求步伐被推迟,一些投资者出售了自己的房产,影响了短期市场供求和房价调整。
购房者关注税收和市场反应,有强烈的观望情绪。中国开征房产税的时机、力度和市场反应尚不明朗。一些购房者会持观望态度,推迟进入市场的要求。短期内购房需求将会下降。
住房持有人可以出租或出售一些已征税的住房,以应对住房持有成本的上升由于税收强度不明确,房主或大多数房主持观望态度,采取出租或出售部分已征税房屋的方式来应对不断上涨的住房成本。对于一些人口净流出且缺乏需求支持的城市,业主可能会选择出售自己的房产;对于人口持续流入、住房需求旺盛的城市,房主会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房产出租,以应对不断上涨的拥有成本,并将部分房地产税负担转移给租户,导致租金上涨
(2)从长期来看,房产税的市场调节作用不明显。房价
的长期走势由供求决定,房产税的市场调节作用有限。从国际经验来看,房价的决定因素是供求关系,房产税只是一个调节因素,它既不是稳定市场运行的关键,也不是防止房地产泡沫产生和破裂的关键。德国只征收土地税,税收负担低,但房价长期稳定,主要依靠供求平衡和稳定的货币金融体系。日本、美国和英国长期以来一直征收房地产税,但日本经历了两次房地产危机,美国经历了60年的牛市和次贷危机,而英国房价长期以来一直刚性上涨,主要原因是土地供应不足或房地产过度金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