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全国证券交易所公司宣布,为全面推进新三板深化改革,满足上市公司公开发行、选股交易方式确定和变更等新的业务需求。全国股份转让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方式确定和变更指引》(以下简称《交易方式变更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建立和管理指引》(以下简称《证券简称建立和管理指引》), 支持制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方式确定和变更指引》(以下简称《业务管理指引》),并予以发布和实施
《交易方式变更指引》主要修改如下:一是对拟选择公司的持续竞价制度进行了补充,增加了对被选择公司上市公司交易方式的确定和变更的相关规定;二是配合业务处理方式从线下到线下的转换,调整《交易方式变更指引》的相关内容同时,为配合业务办理方式的调整,进一步提高规则体系的科学性和业务操作层面的指导性,通过梳理整合相关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交易方式变更的实务规定,形成《业务办理指南》。
《证券缩略语编制管理指引》主要修改如下:一是明确公开发行业务中用于询价和认购的代码段;二是明确上市公司在被选股公司上市首日复牌和国有股转让公司决定终止上市期间的证券简称命名规则。三是明确了优先股证券的命名规则、指数证券和要约回购的代码编号以及证券的命名规则。
全国证券交易所公司表示,上述文件的发布和实施,作为新三板整体深化改革措施的一部分,将对引导市场参与者开展业务,保障相关业务的顺利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全国证券交易所公司将通过业务实践认真听取市场建议,不断完善各项业务规则,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