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沂南警方在接到报案后,成功地处理了一起爬楼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9年1月1日16: 00左右,沂南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文怡某社区一栋住宅楼6楼的一名妇女手持药瓶,准备跳楼自杀。文怡警察局的警察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妇女站在6楼屋顶的外缘。她非常兴奋,并威胁要吃药,跳楼自杀。在紧急情况下,警方立即联系消防救援队和医务人员到达现场。为了防止事故,警察部门的警察平息了他们的情绪,组织了营救。然而,该女子拒绝与警方交谈。经过多方努力,警方不得不耐心地说服他们在晚上20点左右营救她。
经调查,该女子为文怡镇吕牟某。她在文怡镇的一个社区经营一所幼儿园。她无照经营幼儿园,因为幼儿园的场所和设施不符合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镇政府多次通知停业整顿,但拒绝执行。那一天,卢牟某觉得经营这个花园没有希望了,于是他跑到小区的一栋居民楼顶层,跳楼吸毒,威胁镇政府给予高额赔偿。结果,他在顶楼呆了五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9月2日,警方传唤犯罪嫌疑人卢某到派出所检查
目前,卢谋谋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判处10天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在发生纠纷时,公民应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反映相关要求予以解决,不得以极端手段扰乱公共秩序,以免触犯法律受到处罚。
来源/沂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