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客户对移动终端的需求和依赖逐渐增加。移动电话,尤其是智能手机,已经成为用户最重要的互联网终端。
对于移动终端制造商来说,销售模式可以概括为两种基本类型:免费销售模式和捆绑销售模式在
免费销售模式下,客户可以自由选择接受多家电信运营商,购买移动终端和服务。在
捆绑销售模式下,电信运营商与移动终端制造商签订供货合同,规定移动终端制造商生产的移动终端必须是唯一的电信运营商,而电信运营商需要给移动终端制造商一定的补贴。
随着电信运营商多业务的发展,业务间捆绑销售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
手机产品与电信服务包捆绑销售是指电信运营商联合向客户提供手机产品作为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和电信服务包的销售方式。
捆绑销售作为一种营销策略和获取竞争优势的利器,有利于厂商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受到电信运营商的重视和尊重。
在手机产品和电信套餐捆绑销售方案中,手机产品可以捆绑不同月基本服务费的电信套餐,形成不同的捆绑销售计划。
客户可以根据对电信服务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捆绑销售计划,并签订一定期限的电信服务合同
运营商在合同期内通过返还电信服务费向客户提供价格折扣。电信服务包的月基本服务费越高,每月返还的电信服务费就越多。
通过价格折扣,只准备购买手机产品的客户将转而使用所提供的电信服务。合同期限的限制有助于延长客户使用产品的时间。捆绑销售
手机产品和电信套餐,有助于运营商获得更多新客户,争取更多上网时间,带来更多市场利润。如何定义
捆绑销售?
从未有过捆绑销售一词的统一定义。亚当斯和耶伦认为捆绑是包装和销售两种产品。同时,销售不同容量包装的相同产品也属于捆绑销售,如不同容量包装的牙膏和洗衣粉。
心理战将捆绑销售定义为包装两种或多种产品或服务并以特殊价格销售的营销行为
Stremersch & Tellis认为捆绑销售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独立的产品或服务打包在一起进行整体销售。这里,“独立产品或服务”指的是“已经在独立市场中独立存在的商品或服务”如何对
捆绑销售进行分类?
捆绑销售使消费者不得不在以给定价格购买多单位产品和不购买产品之间做出选择,从而通过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根据捆绑销售的不同性质和形式,目前市场上的捆绑销售方式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同质捆绑销售、互补捆绑销售和不相关捆绑销售
同质商品捆绑销售一般是将许多优质同质商品包装在一起销售。这种行为通常用于食品、卫生用品、洗涤用品和其他商品根据所提供商品的不同组合,分为完全商品捆绑销售和混合商品捆绑销售。完全捆绑销售是指只销售组合捆绑商品,不单独销售。混合商品捆绑销售是指捆绑销售和单独销售。
互补商品捆绑销售是指互补商品与整体销售的结合
捆绑销售无关商品意味着捆绑商品没有关联性,只能给垄断厂商带来利润。
电信业务捆绑策略实施分析
电信业务捆绑实际上是电信运营商在实施普遍服务时为获取更多利润补贴而采取的销售策略
纵观电信捆绑销售的历史,捆绑销售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同质捆绑销售;第二,产品和业务之间的互补捆绑
捆绑销售之一:同质捆绑
电信同质捆绑是指将相同形式的业务和服务捆绑在一起,通过分类和组合形成一个混合商品包。这些服务大多捆绑在电信企业的垄断商品电话服务之上出售。例如,卡的费用通常是单位时间通话费用和短信折扣或个性化回铃音的组合。
捆绑销售二:互补捆绑
互补捆绑是指电信行业将具有互补目的的不同服务捆绑在一起的捆绑销售方式通过电话存款发送手机是一项典型的业务。
目前,电信合作伙伴包括:荣耀、努比亚、魅族、小米、OPPO等世界知名手机。但是,一般的消费模式是采用月电话费的方式,绑定商品卡的使用寿命。例如,购买价格是3699元,一个64G的华为伴侣8是作为礼物赠送的。成本根据运营商的标准确定。最低月消费229元,合同期24个月。
电信捆绑策略的可行性分析
首先,从制造商的角度来看,电信业之所以能够采用捆绑策略,是因为几大运营商在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也就是说,它们在电信业市场中的地位为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可能性
此外,捆绑销售产品之间的相关性也为电信采用捆绑销售策略提供了可能性,即提供的流量套餐和电话语音以及家庭网络速度等。高度互补和兼容。
其次,从市场条件来看,电信捆绑策略能够被采用并取得成效离不开产品的特性在电信行业,消费者转移成本相对较高
消费者使用中国电信手机后,如果转到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必须支付一定的转让费。因此,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转移成本限制了消费者转向其他产品。
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得电信的捆绑销售策略得到有效实施,并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电信捆绑销售策略效果分析
捆绑销售带来高额利润
电信企业的业务捆绑是对所有垄断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现在假设用户对10G/月套餐的首选价格是80元,对语音套餐的首选价格是40元用户2的首选价格是100元/月的移动互联网流量和20元的语音流量
当运营商销售时,对应的首选消费的每个组合的价格等于每月流量和每月语音的用户首选价格之和如表格所示
暂时不考虑成本因素。如果10G/月流量单独销售,电信获得的利润最大=70元,即商品提供给两个用户。如果你每月出售语音,你能得到的利润最多是290元。
通过独立销售,电信可以获得70,290 = 360元的总利润但是,10G/月流量月套餐和语音月套餐是通过业务捆绑销售的。由于两个用户群对这两种商品的偏好价格都是200元,电信可以获得的利润是200*2=400元
可以注意到,运营商通过服务间捆绑销售显著增加了利润
捆绑销售降低了电信和消费者的成本。
捆绑销售是电信降低营销成本的一种方式分别销售电话费、短信、彩铃和其他服务的成本必然高于捆绑这些产品进行统一销售的营销成本。
。对于消费者来说,捆绑销售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所需商品的查询成本和使用成本
的捆绑销售使电信不断拓展收入空间
。如果不采用捆绑销售,通过制定垄断价格获取利润可能成为电信的主要手段,但这种垄断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
但如果采用不同形式的捆绑销售,运营商可以通过转换不同业务组合中独立产品的价格来获得更多收入并扩大利润率。
现在假设运营商的销售策略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从不捆绑任何业务、纯捆绑和混合捆绑例如,企业甲的价格是30元,企业乙的价格是25元,混合捆绑的价格是50元用户对服务A的偏好价格是28元,对服务B的偏好价格是23元。用户2优先选择35元的服务A和12元的服务B
当运营商不使用服务捆绑时,用户1显然更喜欢价格低于实际价格的两种服务,因此他不会购买任何服务,而用户2将只选择购买服务a。
是一样的,当运营商采用纯服务捆绑时,因为捆绑价格低于用户的一对二服务偏好价格之和,用户会购买捆绑服务一段时间,而用户2不会有任何购买行为。当运营商采用混合服务捆绑时,用户将暂时购买捆绑服务,用户将单独购买服务a
不难得出,经营者无捆绑销售所得为35元,采用纯业务捆绑所得为50元,采用混合业务捆绑所得为85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运营商可以通过采用各种形式的业务绑定来开发更多的收入空间。
捆绑销售可以提高电信运营商的服务水平。
捆绑销售模式将鼓励电信运营商共享不同商品的销售团队和分销渠道,使客户更容易购买产品,获得更好的服务,改善产品差异化,提高客户忠诚度。从而提升电信运营的形象和核心竞争力。
电信运营商实施捆绑销售的实施条件
捆绑销售不是随机捆绑服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期望的收益电信运营商实施捆绑销售的福利并不总是存在的,并且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不仅是消费者的需求相关性和商品的保留价格,还有商品的边际价格和特征。如果我们盲目进行捆绑销售,肯定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和浪费。电信运营商捆绑销售的成功实施取决于一定的条件
消费者需求差异
捆绑销售在消费者需求差异较大时会出现无利可图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捆绑产品的价格是50元还是130元,电信运营商的收入都低于非捆绑销售策略下的收入因此,在消费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应该细分消费者类型,根据不同的消费者类型引入不同的捆绑产品,并以某种方式将不同类型的用户分开。虽然支付捆绑销售没有利润,但对政府消费者和企业消费者的捆绑产品分别有利。
产品的市场势力
价格歧视是指同一商品不同单位对同一消费者或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销售价格捆绑销售本质上也是一种价格歧视和市场分割,但市场垄断是价格歧视的前提。
因此,捆绑销售的有效实施取决于电信运营商产品的市场力当电信运营商产品的市场力量足够强大时,捆绑销售可以起到定价差价的作用。
捆绑销售业务之间的相关性
捆绑销售可以产生多种协同效应,并相互补充优势产品之间的相关性越强,产生的协同作用就越大。使用协同可以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品牌协同可以提高品牌效应,服务协同可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电信运营商服务之间的互补性越强,当消费者选择一种服务时,他们将需要另一种服务。
捆绑销售的产品定位重叠
如果电信运营商正在捆绑销售,其各自目标客户的定位部分越多,整个捆绑包的客户群就越大与单独销售相比,捆绑销售可以减少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分散,节约交易成本,从而吸引更广泛的消费者群体。定价
捆绑产品的合理性在定价
捆绑产品的过程中,电信运营商应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等因素,在业务组合中操纵不同的业务价格,以扩大利润率提供有利的交易条件,使消费者在使用电信运营商服务时感受到优惠的价格,交易条件会产生价值效用,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对于
捆绑销售,应考虑边际成本和费用。电信运营商进行业务合并时,应考虑边际成本和费用。只有当合并带来的额外收入大于产生的成本时,才能考虑捆绑销售策略。进行企业合并时,应考虑边际成本和费用。只有当合并增加的收入大于产生的成本时,才能考虑捆绑销售策略。
结论
综上所述,电信运营商可以合理制定服务捆绑,更大程度上满足不同收入水平消费者的广泛需求,不能盲目随意捆绑。他们应该充分考虑自身服务的市场力量、服务之间的相关性、定位的重叠性、定价的合理性、成本等因素。捆绑服务的价格应该更多地从消费者接受能力的角度来确定,以最大化企业和消费者的福利,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