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协调发展,确保我市第六阶段全国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顺利实施,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六项国家排放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9年第147号)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圳市公安交警部门《深圳市人居委员会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通知环规2018年第4号》的有关事项,印发如下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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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为重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2019年9月30日前登记、变更或转让
2年019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符合国家五项排放标准的新车;1992年6月30日前已转移出境(不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并将转移至我市的256辆国家五级排放标准以上的轻型汽车;2019年6月30日前,广东汽车经销商储存的
199辆新的国家五级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标明《进口汽车产品合格证》日期或《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注明的进口手续完成日期2、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五级排放标准以内的轻型汽车可转让给我市
!注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前发布的规章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2-可见上述通知是否有许多疑点?以下
条非常重要。
深环和小环用于解释
轻型车辆
轻型车辆是指根据《轻型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M1、M2和N1车辆其中,
M1级汽车是指不超过9个座位的乘用车,包括驾驶员座位。M2级汽车是指包括驾驶员座椅在内的九个以上座位的乘用车,其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千克;
N1类车辆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卡车
轻型点火发动机车辆
轻型点火发动机车辆通常指轻型汽油车辆,包括轻型汽油混合动力车
轻型压燃式发动机车辆
轻型压燃式发动机车辆通常指轻型柴油车辆,包括轻型柴油混合动力车辆
轻型汽车国家五项排放标准
轻型汽车国家五项排放标准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中的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以及《压燃式发动机、燃气点火发动机和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五阶段)》(GB17691-2005)
珠江三角洲地区根据现行相关规定,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和惠州
前高能
注意
汽车产品合格证
汽车产品合格证指《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由机动车厂出具,如图
《机动车厂批准证书》
《货物进口指令》
《货物进口证书》是海关签发的机动车进口证书,如图所示
《货物进口证明》
。国家对轻型汽车实施的六个排放标准
是什么规定?
补充通知第三条规定,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实施国家六大排放标准时间
(1)从2018年11月1日(含)起,我市注册的、异地变更和异地转让的轻压燃式发动机车辆(轻柴油车辆)应符合国家六大排放标准
(2)从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车辆(轻型汽油车),从外地转来的注册变更登记和转来的注册登记应符合国家六项排放标准。
国家五级排放标准轻型车辆转让给我市的规定
(一)轻型车辆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从其他地方(不在珠三角地区)转让且符合国家五级排放标准的,可凭转让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上批注的转让记录或电子转让记录,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我市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让登记手续
(2)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内符合国家五项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可转让给我市。
国家五级排放标准在我市注册的新轻型汽车
注册条例
(一)2019年6月30日前已售出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轻型汽车可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我市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于2019年6月30日前开具
(2)广东汽车经销商库存的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进口手续、汽车产品批准证书上注明日期或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书上注明日期的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进口手续的
(2)新轻型汽车可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我市注册
如何查询或识别车辆
达到的排放标准阶段?
2年1月1日之前制造或进口的车辆017可通过登录http://219.141.229.198/ovehicle/queryovehicle.jsp
好的~多一点信息
小合伙人仔细看看摘要oh
从今天开始
小合伙人尽快申请预约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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