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负担江西省最近将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药物纳入门诊统筹报销。报销无免赔额,报销率达到50%以上自去年11月以来,江西省531.7万“两病”患者享受到了新的改革红利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高血压和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江西省结合当地医疗保险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发布了《关于完善我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两病”门诊用药统一纳入门诊统筹报销。报销无免赔额,报销率达到50%以上自去年11月以来,江西省531.7万“两病”患者享受到了新的改革红利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进行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职工医疗保险仍将执行现行政策
纳入报销范围的“两病”患者门诊降压或降糖药物,应根据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和“四优”原则进行筛选,即优先选择目录中的a类药物,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择一致性评价合格的品种,优先选择集中招标采购的药物。
为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集中采购的精选药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精选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
《实施意见》规定报销比例应达到50%以上,但具体报销比例由各统筹地区制定。由于江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没有起付标准,在“两病”门诊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后,起付标准不再与普通门诊统筹衔接。
由于将“两病”患者用药纳入门诊统筹支付将增加门诊统筹基金的支出,各统筹地区有必要对门诊统筹基金进行预算调整,以确保“两病”患者的治疗到位。财政部门也要积极参与“两病”用药安全的相关工作,按照规定保障所需经费
同时,为引导“两病”患者寻求合理的医疗救治,《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核心、二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两病”用药一体化医疗服务管理体系。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已纳入门诊慢病和特殊疾病覆盖范围的“两病”患者应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确保群众治疗水平不降低。为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做好与医院安全的联系,进一步规范住院标准,促进合理诊疗和科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