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尹锐锋)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孕期和哺乳期的健康,为她们提供更有效的劳动保护,近日,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发出建议:在疫情期间,协商安排女职工孕期和哺乳期在家远程工作。
目前,新皇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在特殊时期,特殊群体更需要特殊保护。2月8日,国务院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合防控机制发布通知,指出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持母婴安全底线。同一天,中华全国总工会女工委员会建议,在疫情期间,应通过协商安排怀孕和哺乳的女工在家远程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云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提出了建议。一是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孕产妇保护,结合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在家远程工作的实际安排,灵活安排假期和工作时间,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二、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女职工在疫情期间的特殊权益保护需求,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狠抓疫情期间和疫情后女职工重返工作岗位权益的保护,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