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一种流行的聊天工具,在人们的社交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kashin集团的了解,朋友们也越来越习惯使用微信达成交易。然而,随着民间借贷纠纷的增多,微信取消功能出现后,很多通过微信聊天的证据显示出诸多弊端。所以今天,在微信被取消后,纸牌之神团队来和朋友们讨论如何找回保存的证据。朋友们,让我们看看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电子数据为法定证据类型,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更明确地指出,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在电子媒体中形成或存储的信息。朋友们可以看到,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诉讼证据。那么什么样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在具体的诉讼中起到证明作用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与被证明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及其幅度进行说明和辩论因此,卡申集团提醒朋友们,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明,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真实性(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关联性(与待证明事实相关)和合法性(来源和形式合法)
1,在司法实践中,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使用主要受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影响那么微信聊天记录如何满足上述条件呢?
卡琳团队甲:首先,微信聊天记录应尽可能包含交易的完整内容更复杂地说,聊天记录应该包括主题、目标、数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方式、地点和违约责任等。例如,在贷款案例中,微信聊天记录应该包括本金、利率、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在网上购物纠纷中,应包括拟买卖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格和买方名称。只有这样,微信聊天记录才能充分反映双方交易的内容,更好地发挥事实证明的作用其次,除了交易的具体内容外,更重要的是要明确聊天的另一方是案件的当事人,这主要是为了满足证据关联性的要求。由于“微信名”不使用实名制,备注的名称不一定是案件的当事人。当然,平时将微信的评论号改为真名更为直观,但仍不能排除微信用户的身份。但如果一方在庭审中否认自己是微信用户,一方面可以通过微信头像和朋友圈相册进行识别,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手机号码、微信、QQ号码等信息向法庭法官申请验证。最后,在以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据时,我们应该尽力将储存的手机提交法庭。微信聊天记录以虚拟数字形式存储在媒体中,依赖于手机、电脑和其他电子设备。然而,当它们被转换和解释时,它们很容易被添加、删除和修改。因此,各国法律规定,当使用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应尽可能提交电子数据的原始存储设备,以验证其原始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物证时与原件有些相似,提交书证时与原件有些相似)
2,那么,朋友们通常会保存微信的聊天截图,这有用吗?
卡琳团队甲:把微信聊天界面的截图打印出来并提交给法庭是一种更方便、更常见的证明形式。它能直接反映双方有争议的事实但是,大家都知道微信聊天界面可以删除聊天记录,所以截图后不容易找到删除的痕迹。截图是零碎的,不能完全反映整个聊天过程因此,如果对方在质证时不认可聊天截图,并且没有原始存储记录进行验证,则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质疑,截图很难作为证据被接受使用。当然,如果微信记录是经过公证的,那就没有证据了,但是费用有点高。
卡琳团队总结:因此,卡琳团队在此提醒朋友们,为了在今后的纠纷中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使用微信时应尽可能保留微信聊天记录,或者微信记录应定期导出并转移到电脑或其他存储设备,当微信账户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进行账户冻结。如果被意外删除或清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恢复。然而,卡申集团告诉朋友们,如果微信账户被取消,所有数据将根据微信现有的相关规定被删除,届时将无法恢复聊天记录数据。我希望这个信息对我的朋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