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房产网消息:8月3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赁价格的意见》
意见,租赁住房土地供应比例;在新建商品房中,自住租赁住房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在新建人才住房、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租赁住房的整体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坚决落实稳定租金控制目标,建立房屋租赁指导价发布制度,提高租金透明度
根据深圳市住房发展规划,到2022年,力争新增住房60万套,其中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除了加大新的建设力度和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外,我们还将盘活住房存量,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意见指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坚决落实稳定租金控制目标,建立房屋租赁指导价发布制度,提高租金透明度强化大型专业房屋租赁企业稳定房屋租赁价格的示范作用,引导企业以不高于租赁指导价的租金租赁房屋。充分发挥政策传导作用,加快“控价稳租”商品房租赁试点工作
意见还指出,要规范城中村的大规模改造和租赁经营。充分发挥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的作用,实现房屋租赁的全覆盖、租赁环节的全覆盖和公共服务的全包容;增加对住房租赁政策的支持;以及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秩序整顿。
其中,在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指出,完善商品房用地供应模式,可以采取“限定地价、竞地价、竞人才房或公租房面积”、“限定地价、竞地价、竞自住公租房面积”等转让模式。为改善出租房屋土地的供应,我们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售。我们可以把出租屋的价格作为出售的先决条件。出租房屋土地的销售价格可按规定分期或逐年收取。同时,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税收政策,将企业个人租赁住房房产税现行减免4%的政策延伸至专业大型租赁住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