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引用是指申请人或后续专利的审查员对专利的引用专利引用通常表明两项专利的技术相关性。由于专利引用代表了一种关联,人们也试图找到包含在这种关联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如专利技术的重要性或专利的价值。目前,人们普遍认为专利被引用的次数越多,专利的技术就越重要
专利引用数与专利价值之间是否存在正相关关系?作者从专利引用的目的、专利语言、发表日期、技术领域以及引用的负面影响等因素来探讨“引用量”是否适合作为专利价值的评价指标。
1专利引文和
专利引文来源于科技文献的引文网络每个文档引用相关文档,形成一个知识网络。对于一篇文章,引用的情况代表了对知识网络的影响。美国专利商标局率先在授权专利文件中列出相关参考文献,在审查过程中被专利局审查员引用,并用于评估专利技术方案。鉴于美国在科技和文献处理领域的领先地位,科技文献的引用制度和专利的引用制度在美国发展得最为完善。一般意义上的专利引用信息有两个来源
引用信息可以由专利的发明人在申请之前提供,或者可以由专利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添加。发明人引用的参考文献体现在专利说明书的“背景技术”和其他部分中,其说明了本发明和已知技术之间的区别,并显示了本发明的新颖性。为了判断一项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员将在审查过程中寻找与该发明所保护的技术领域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专利的引文分析根据不同的分析方向包括正向和反向引文分析。反向引用是指被分析的专利文献引用的文献信息倒引数的统计不能反映其对后续技术的影响,应引入正引的概念。
正向引用分析是指被分析专利文献引用的信息根据引文主题的不同,正向引文可分为专利引文和专利引文。他引用了其他主题专利对一项专利的引用,这表明了该专利的影响,通常用于衡量一项发明专利或技术创新的质量和技术影响。自引是指技术主体在其后期产出专利中引用自己的前期产出专利的引用形式。高自引率表明企业内部技术知识的相关性和连续性更好。一般来说,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目的是为了更清楚地介绍专利技术背景。因此,理论上,申请人应该引用与本专利最相关的在先专利。然而,在实践中,受不同国家/地区专利制度和申请人申请策略的影响,这些“被申请人自愿引用”的专利往往存在“过度引用”或“严重缺失”的现象
例如,美国专利系统要求申请人在整个专利申请过程中以信息披露声明(ids)的形式披露与本专利相关的所有技术数据否则,该专利不能授权或授权后无效。申请人通常提交所有相关和“可能相关”的文件,这带来了过度引用的问题。因此,一项美国专利引用了数千份引用文件并不奇怪。因此,美国专利的平均引用数量也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很难想象一项专利的发明点是如何与数以千计的引用文献联系在一起的。应该注意的是,单个美国公司的自引率将显著高于其他公司。
相对来说,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没有这样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例如,中国的专利制度不要求申请人披露与现有技术相关的专利的专利号很明显,这些国家的申请文件中不会引入大量的引用文件通常五六篇文章足以解释背景技术。甚至在实践中,为了促进专利的创造性和便于审查,申请人自愿引用的专利实际上并不是最相关的,甚至他们根本不主动引用相关专利。这导致申请人主动引用一些重要专利的“严重缺陷”。
在实践中,美国专利申请人和其他国家专利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记录引用信息的方式和范围上有很大差异。一方面,美国专利在撰写说明书时通常会在说明书的背景技术中详细列出引用的参考文献,包括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相关专利文件的申请号或出版号等描述项将出现在说明书中。然而,其他国家的专利一般不列出引用参考文献的具体信息。
3的影响和专利文献
专利的语言是“地域性”的,因此每个国家/地区专利文献中使用的语言一般是该国家/地区的官方语言。在进行专利检索时,申请人和审查员都习惯于使用他们熟悉的语言进行专利检索,这导致引用的专利数量会受到专利语言的影响
例如,中国专利申请人和审查员通常使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检索,并且他们引用的大多数在先专利也是中文和英文的。然而,美国专利的申请人和审查员通常使用英语进行检索,引用的在先专利主要是英语专利,而用其他语言编写的专利文件很少被引用
4和评审过程的影响
评审过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随机性
在检索报告中,审查员将标记X/Y/A文档以标记被引用文档和目标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但是,当审查员在审查期间已经获得了良好的比较文件时,他不会列出其他类似的文件,而只会标记最接近的比较文件。换句话说,审查员的检索报告没有考虑完整性,并且一些相关的文档没有反映在检索报告中,然后被计算在引用关系中。
基于上述原因,在考试过程中,美国考官和其他国家的考官在引用信息的记录方法和范围上也有很大的差异。一方面,美国专利局审查员将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及其工作习惯详细记录美国专利的引用信息,包括审查过程中引入的参考文献和说明书背景技术中提到的参考文献,并将这些引用信息放入仓库进行检索;然而,中国专利局的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一般只记录被引用的文件,而不在说明书中记录被引用的文件(即使在一些说明书中有被引用文件的详细信息)
5,过程系统的影响
审核员引用文件的先决条件是全文的准确翻译特别是,母语为英语的考官通常不会轻率地使用机器翻译的中文全文来评估新颖性和创造性。
因此,欧洲和美国的考官在实践中引用纯中文申请(没有官方英文翻译)的可能性极小。即使中国的申请是在其他国家通过《巴黎公约》提出申请后以英文发表的,英文全文的发表时间也应至少在申请日期后18个月
如果中国申请A通过PCT条约以中文出版后以英文出版,然后进入其他国家,英文全文的出版时间应为申请日期后36个月左右假设在欧洲同时提交了一份内容相同的英文申请,公众在第18个月就已经得到了英文全文。那么对于英语考官来说,英语应用程序b将首先被找到,因此忽略了中文应用程序a结合上述美国入侵检测系统,此报价将进一步扩大。也就是说,英文应用程序B的引用次数将远远高于中文应用程序a的引用次数
此外,中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申请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事先向专利局申请保密审查。这意味着,在向外提出申请之前,需要向中国局提交相关文件。其他国家没有类似的规定。例如,韩国公司可以直接在美国申请临时职位这种时差也会影响中文应用的引用。
6,专利公开时间的影响
受各国专利制度的影响,专利申请日期和专利公开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不是固定的。申请人将根据不同的申请策略选择不同的时间公布专利。例如,对于一项重要专利,申请人将尽快提交申请,但同时,该专利将在允许的时限内尽可能晚地披露。然而,专利只有在公布后才能被引用。晚发表可能导致重要专利错过该技术领域专利引用的高峰期。
例如,在申请人提交的同一批中国专利中,为了尽快获得授权,A专利申请需要提前披露,因此申请将在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专利更重要。不要求提前披露,因此可以在申请日18个月后披露。这两个日期之间的差异长达一年。这种时间差足以在技术更新和升级更快的领域(如互联网、通信、电子等)跨越专利申请和引用的高峰期。因此,专利A可能比专利B具有更高的引用次数,但是两者的重要性与引用次数相反。
7,传统分析方法的影响
传统分析方法需要依赖数据库的能力,尤其是数据库是否提供了相应的参考字段数据库的来源是专利局提供的大数据。毫无疑问,美国专利的引用数据是最完整的,而中国的引用数据还不够完善。此外,美国专利引用的数量往往比其他国家好得多。
,因此专利的引用数据主要反映美国申请的引用情况。不能完全反映其他国家的适用情况
8,专利技术领域差异的影响
美国专利数据库将专利技术领域分为6大类:化学、计算机和通信、医学、电子、机械和其他领域根据这一分类,我国引用的专利数量进行了统计,如下表所示:我国引用的专利平均数量为2.45项,其中计算机和通信数量为4.25项,明显高于平均水平,而机械领域引用的专利数量仅为1.8项显然,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对引用数据有很大影响。
资料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发表的
号报告《美国专利商标局中国专利引用状况统计分析》。注:可扩展性是指一项专利被其他领域的专利引用的次数。较高的值表示该专利包含相对普通的技术知识来源分散是指一项专利引用其他领域专利的次数。高价值表明专利是更多领域的融合。平均引用时滞是指专利引用时间和专利授权时间之间的时间,反映了引用的速度。
此外,由于技术热循环的影响,不同领域的专利将有不同的“引用高峰期”例如,2015年和2016年的互联网金融、2017年的共享经济以及2018年的通信技术,通常情况下,被引用的专利数量会随着其领域的热度而激增,形成“引用高峰期”。当技术的高峰期结束时,被引用专利数量的增长率也会放缓。因此,同时授予的两项专利,由于其所属技术领域的发情期不同,引用的数量会有很大差异,但单个专利的价值不一定与该技术的发情期相关。
9,专利引用对专利价值的负面影响当引用关系为
的专利属于类似产品或平行技术方案时,专利的引用也可能对专利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现行专利价值评估通常从三个维度进行评估:经济价值、法律价值和技术价值其中,经济价值的影响主要由市场价值决定,包括直接应用的市场规模或潜在应用规模,以及其所在市场的竞争力等。
我们假设有两个专利A和B,这两个专利属于不同的专利,具有平行的技术方案,即功能相同但技术手段不同的竞争专利如果在先专利A被新专利B引用,则表明专利A中描述的技术正面临专利B中描述的技术在市场上的竞争,导致被引用专利A的市场价值降低,从而影响被引用专利A的经济价值评估在新专利B不断涌现的过程中,专利A原有的市场份额将逐渐缩小,其价值将逐渐下降。
内容来源: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学报“专利引用频率与专利价值的相关性分析”
结论:
专利引用分析是美国专利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不同国家的专利引证严重不可比拟。大多数报告仅依赖于美国的引用,不评估包括其他国家在内的全球专利组合的实力。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大多始于中国。由于语言原因和专利审查制度,以美国引文为中心的引文分析不能反映中国企业全球专利组合的价值。简单地强调被引用的专利数量和专利价值之间的相关性很容易让人看不到一页,也看不到另一页。因此,专利的“引用数量”不适合作为衡量专利价值的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