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声]高温费和冷饮,不要少!

高温费

9年,已经热了两个多月的恶魔终于冷却下来。回想起前几天的高温,边肖说他承受不起受伤最近,边肖也陆续收到很多网友关于高温津贴的评论,“看来上海6月份的气温还没有超过33℃,有高温津贴吗?”“单位已经支付了高温费。你还需要送冷饮吗?”......鉴于上述问题,不要担心,听小编辑为你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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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无高温是否发给高温津贴?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本市有关高温津贴的规定。今年5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将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从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实施,共4个月。通知要求:

企业每年6-9月安排工人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工人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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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露天和工作环境的温度,与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无关。从每年的6月到9月,只要单位安排员工在户外工作,或者室内工作场所的温度不能低于33℃,无论当月的温度是否达到高温标准,都需要支付每月300元的高温津贴。

因此,虽然今年6月上海没有高温天气,但单位应对在露天工作的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工作,或工作环境温度达到或超过33℃的工作支付高温津贴同样,尽管九月份气温开始下降,但高温津贴仍需支付。o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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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了高温津贴,还有冷饮吗?

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人体出汗多,会导致水分、钾、钠等流失。在体内,并可能导致水和盐的代谢紊乱。只有补充足够的盐类饮料才能补偿水和盐的损失。因此,为在高温下工作的工人提供现场冷饮是劳动保护必须做的“功课”之一。

根据《防暑降温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和符合卫生标准的必要药品。不要用分发金钱和物资来代替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用作高温津贴。“此外,《关于调整我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也明确指出,夏季高温津贴包含在工资总额中,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在工作现场供应冷饮。

从这个角度来看,支付高温费并不能免除雇主在工作现场提供冷饮的责任。两者不能相互替代,即高温津贴和冷饮不能是“两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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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提醒:在炎热的夏季,企业发放高温津贴时,应及时在现场供应冷饮,并注意高温下的劳动保护。只有真正以人为本,关心员工健康,企业的健康发展才能长期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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